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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为了持续营造崇尚见义勇为英模、敬仰见义勇为英模、学习见义勇为英模的良好风尚,让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各地推荐,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审核,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2022年拟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肖楚货等63名见义勇为人员或家庭给予“爱心账户”困难资助。现予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6日前向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反映。
联系方式:王 雪 13871122394、黎卓新 18171506209。
湖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武汉市(12人)
肖水生、张广学、袁 凡、肖楚货、夏福永、丁元家、朱红英、周四川、宋 争、张启飚、刘应农、杨幸福
黄石市(2人)
刘元江、游焱华
十堰市(2人)
郑 军、曾照慧
襄阳市(5人)
潘海胜、高洪强、李循、张拥军、郑有志
宜昌市(4人)
迟德智、许玉春、杨振华、温国有
荆州市(6人)
李锦成、杨洪发、冉德海、许新富、周远平、刘新德
荆门市(4人)
鲁 洋、张明福、姚士兵、周于富
鄂州市(2人)
邵义云、彭四文
孝感市(4人)
游度清、佘小丑、乐艳平、余将勇
黄冈市(6人)
周志红、丁秀兰、张 焱、吕校玲、李 明、胡海利
咸宁市(4人)
徐绳付、徐臣汉、冷述美、王天荣
随州市(3人)
蒋守军、刘明付、储勤东
恩施州(3人)
郑国清、刘茂强、李正辉
仙桃市(4人)
蔡三丙、吴克军、张 鹏、刘行春
天门市(1人)
黄杰元
潜江市(1人)
付桂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