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2/05
16:39
学习宣传宪法 遵守维护宪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指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在第六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于12月1日至12月7日在全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1日,蒋超良同志对我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作出批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抓手,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法治湖北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法治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强调,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运用喜闻乐见、鲜活生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是每一名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超良书记的批示意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依法履职,为民履职,实干履职,廉洁履职,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在狠抓落实中展现作为,严守纪律规矩,严格秉公用权,倾情竭力把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办实办好,齐心协力推动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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