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1-

04/02

10:34

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鄂州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检察建议

“今天把大家请到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来,主要是为了共同商讨打击长港河非法捕捞问题,并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同时这也是我院探索上级院提出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之一。”

3月26日上午,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打击长港河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集中送达会,对调查走访中发现的无证使用禁用渔具“霸王罾”非法捕捞的问题向鄂州市农业农村局、鄂州市鄂城区农业农村局、鄂城区杜山镇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宣告活动,监督检察机关办案的同时,向社会大众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早在今年1月,鄂城区院就对辖区长港镇居民在长港河进行非法捕捞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3处架设禁用渔具“霸王罾”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今年3月,在开展“回头看”过程中,检察机关又在辖区杜山镇长港河段发现4处禁用渔具“霸王罾”。百里樊川、玉带萦回,长港河是连接长江与全国“十大名湖”之一、湖北省第二大湖泊梁子湖的唯一通道,更是闻名全国的武昌鱼的洄游通道。“霸王罾”学名“拦河大毫”,民间也称之为“绝户网”,一张近百平米的大网横亘在河道,过往鱼儿不论大小,皆被捕杀,造成水生生物资源的严重破坏,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非法捕捞工具。针对长港河使用“霸王罾”非法捕捞工具问题,渔政执法部门近年来组织过多次清理行动,但由于执法难度较大,执法力度欠缺等原因,在长港河流域使用“霸王罾”无证捕捞的违法行为仍多点反复发生,没有得到根治,考虑到今年汛期即将来临,违法捕捞行为复发可能性很大,为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职,切实保护长港河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此次公开宣告会议。

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办案检察官公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现场送达三家行政单位,会上还通过视频和ppt向被建议单位进行了检察建议示证和释法说理,对检察建议的目的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

被宣告单位代表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对建议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巡查制度,对长港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全域巡查,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保护长港河生态安全。

鄂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祚杰

人大代表谢祚杰:“检察机关的这次监督活动开展得非常及时!我们区人大刚刚开展了对长港河的调研,正在着手制定《长港河保护条例》,检察机关推动打击长港河非法捕捞的检察建议走在了我们前面,也契合了国家部署的长江十年禁捕政策。渔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力量、执法保障方面存在一些短板,但这不是规避履职的理由,乡镇政府也应当落实河长制度,履行河长职责,担起地方政府的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和线索报告工作。不依法履职尽责就会被追责问责!我们要着眼千年大计,呵护百里长港。”

鄂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祚杰呼吁。

区政协委员陈艳、倪红梅

政协委员陈艳、倪红梅:“我们作为普通的教师,十分感谢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能够开展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活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我们的切身感受是感觉很多群众对于国家关于禁捕的政策了解还不充分,希望与会行政机关做好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人民监督员廖水清

“各位领导的意见站位很高,也很中肯。我从政策落实方面提两点想法:一是在处理非法捕捞案件过程中要考虑行为人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二是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屡教不改、手段恶劣?最后,我还是希望有关行政机关加强政策宣传,宣传和查处并举,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人民监督员廖水清表示。

最后,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谢厚群再次对各方参会人员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并强调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职以及不依法履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呼吁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与检察机关共同发力,推进长港河生态保护工作迈向新阶段,服务鄂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并邀请与会代表参加后续整改效果“回头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