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3-

11/17

10:46

依法治水护安澜  碧波荡漾入大江 ——咸宁市政法机关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侧记

临空鸟瞰,咸宁是一方翡翠,山水奇丽天成。山是大山、名山、摇钱之山;水是碧水、富水、聚宝之水。显山、露水、见秀成为咸宁流域治理的目标与特色。

在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旗帜指引下,咸宁政法系统积极投身咸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协同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推动鄂东南流域片区、富水流域片区的安全管控,围绕长江、淦河、富水河、高桥河、梁子湖、斧头湖等跨界水域,开展长江禁捕、流域环境联防联控等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争当武汉都市圈“生态标兵”。

先行先试,探索“咸宁样板”

作为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五个试点之一,咸宁各级政法部门围绕小流域综合治理这一重要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各自工作职能,搭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配合、高效联动”的多元共治平台,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羊楼洞港小流域矛盾纠纷化解、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等“咸宁治理样板”。

——巩固小流域平安建设基础。通过《羊楼洞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平安建设工作方案》,从5大方面明确了36项任务,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不打折扣。按照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建设标准扎实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3.0版本”工程,对羊楼洞港所涉5个村3个社区综治中心,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完善;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按照镇综治中心2名、村综治中心1名标准共配齐综治专员14人;推动政法资源下沉,整合警务站村辅警、司法所驻村律师、法官工作室、检察听证点、综治专员等人员力量进驻村级综治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增设村级警务站2个,分别在镇、村设置1个检察听证点,开设法官工作室3个。

——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程,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建立村级“和事堂”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机制,发动“五老”人员、护河员、护林员、环保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事堂”成员达60余名,达到“搭建村湾小平台,推动乡村大治理”的效果。推动赵李桥镇法庭与镇综治中心对8件民事案件开展诉调对接。截至目前,羊楼洞港小流域内累计摸排矛盾79起,化解76起,化解率96.2%。

——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在镇综治中心设立生态公益保护检察联络(听证)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依法办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统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开展案件评查和涉法涉诉重复信访专项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办案单位严肃整改。加强诉源治理和信访事项源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出台规范农村合同管理办法,清理规范农村合同,严格合法性审查,防范潜在风险;开展法治宣传,向群众编发法治短信,在村村通广播播放法治宣传音频;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正有序进行,已落实5场共20学时。

联动联治,形成“耦合效应”

7月20日,通山县、阳新县两地检察机关在阳新县检察院举行富水河流域跨区域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共建机制会签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富水河流域跨区域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专门联络员、跨区域协同办案、经验交流、普法宣传机制,全方位加强富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共同为长江经济带水源生态环境支撑区的建设与保护提供司法保障。这是该市整合力量、开展联动治理的一个缩影。

无独有偶。咸安政法机关除了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对接,围绕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建立健全污染环境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专项活动”外,还积极开展跨区域协作,在今年7月7日,会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等7家法院共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召开环梁子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暨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司法协作2023年度联席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司法协作共识》,建立起生态环境案件信息共享与交流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努力形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雁阵效应”。

不仅如此,加强内部协作,也使得综合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立法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将公益诉讼条款纳入地方立法《淦河保护条例》中,探索提升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制度化;市县两级公益诉讼部门走访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介绍检察机关流域专项工作重点,通过已建立的“河湖长+院长”“林长+院长”等协作机制,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先后提供了本地流域治理工作的难点,作为下一步开展监督的重点方向。今年以来,咸安、嘉鱼、崇阳、通城、通山等地与河湖长办公室开展联合巡河、巡库,水利部门主动向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0件。以最高检交办的长江支流非法采砂案为契机,成立陆水河非法采砂案专案组,组织崇阳、赤壁、通城三地检察院开展陆水流域交叉检察。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陆水流域的牵头单位,组织沿线检察机关签订《陆水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并通过全流域自上而下的航拍,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办案视频资料库,目前已完成陆水崇阳段、赤壁新店河段航拍工作,发现疑似案件线索28条,已立案监督7件。

善作善成,贡献“政法力量”

构建流域综治保护网。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该市政法机关制定了《咸宁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和《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方案》,打造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平台,强化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以最严密的手段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画出生态修复保护线。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增殖养殖投放鱼苗599396尾,补植复绿11134棵,建立一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嘉鱼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通过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协调行政机关主动参与增殖养鱼,并通过执行回访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有效修复和保护了西凉湖的生态环境。西凉湖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违法捕捞行为明显减少,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赤壁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自行购买3倍鱼苗在黄盖湖流域投放;通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通山县富水湖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在现场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的见证下,向富水湖投放20万尾鱼苗,履行了生态补偿义务。

撑起水生生物保护伞。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破坏长江水生生物栖息地的犯罪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全面、及时、依法履行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全环节、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0余起。组建河湖库巡查员1097人,常态化开展巡河执法,构筑咸宁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固防线。全方位追究长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依法审理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自2021年3月以来3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2人,非法采矿罪17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人,非法狩猎罪1人。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水资源和岸线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督促有关部门拆除非法码头2个、关停污染塑料颗粒厂1家、治理护堤护岸林5100余亩;还通过诉前程序,推动固废垃圾清理、岸线复绿、河道污染治理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作,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政法力量!

稿件来源:咸宁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