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5-

12/24

17:29

爆竹声中一岁“除” 法院解纷暖人心

“这个事在法庭和综治中心的协调下得到了解决,我这心结也解开了,我们也能过个好年了!”12月16日晚,看着手机里到账的转账记录,年近六旬的刘大爷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时,距离刘大爷遭遇不幸的除夕夜,已过去近一年;凛冽的寒风正吹拂着鄂西北的山乡,但这一方小小的院落里,却暖意融融。一场因烟花燃放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鲍峡法庭与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多方力量的联动协作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燃放烟花引发事故纠纷

“不好了,老刘眼睛被烟花炸伤了!”2025年1月28日除夕之夜,随着一阵惊呼,刘大爷一家年夜的热闹戛然而止。原来,刘大爷在自家门前燃放烟花时,不慎炸伤了一只眼。经医院诊断,刘大爷一只眼睛永久失明,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刘大爷认为,是烟花质量存在问题才会导致自己受伤,于是2025年10月一纸诉状将烟花的经销商、批发商及生产商一并告上法庭,索赔35万元。

然而,这起看似简单的侵权纠纷,却面临着巨大的举证与认定难题。事故现场是监控盲区,燃放点环境复杂,且已燃放的烟花残骸无法进行质量鉴定。在场的两位证人均是刘大爷的亲属,证明力有限。究竟是产品质量缺陷,还是燃放操作不当,亦或是受限于场地导致烟花飞出反弹?事实认定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第一道难关。

走访勘验奠定调解基础

10月29日庭审结束后,面对证据不足的现实情况,承办法官深知,若仅凭现有证据下判,不仅难以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还可能引发“一案结多案生”。

12月2日,鲍峡法庭三名干警来到刘大爷家中,查看现场,走访了附近的邻居,发现邻居家虽有摄像头,但无法拍摄到烟花爆炸的过程。事故发生时,附近邻居也都在自己家中,没有其他证人。为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12月16日下午,承办法官联合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组成调解专班,前往事发现场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卖的烟花都是正规渠道进的,有质检报告,要是在开阔地方放,绝对不会出这种事。”经销商李师傅先开了口。生产商代表补充到:“我们的产品出厂前都经过严格检测,燃放说明上明确写了“30米安全距离,以及在空旷地带进行燃放”的要求,刘大爷这燃放点完全不符合要求,责任不在我们。”

“放烟花我还能不会?当时我特意选了门口最宽敞的地方,分明是你们的烟花质量有问题,点燃后没按正常轨迹升空,反而斜着就炸了!”刘大爷的儿子也在一旁说道:“那天晚上我们都看见了,我爸操作没问题,烟花炸开的时候明显不对劲,碎片飞得特别近,这不是质量问题是什么?”

现场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一边安抚情绪,一边仔细丈量房屋间距、查看遮挡物高度,逐一记录现场细节。

待双方情绪稍缓,承办法官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说:“即便场地受限,合格烟花燃放后也不应直接击中人身,成年人身高不足两米,正常情况下烟花升空高度远高于此。通过走访和实地勘验,既有燃放场地存在安全隐患,也有生产者在质量把控、销售者在安全警示方面可能存在疏漏的问题。”

这番话不偏不倚,点出了纠纷核心症结,让当事人对事故原因有了更全面的认知。专班成员秉持公心、实质解纷的态度,为后续调解筑牢了坚实基础。

多方联动助力实质解纷

实地勘验结束后,调解工作在村委会紧锣密鼓地展开起来。“刘大爷遭遇不幸令人同情,但目前并无直接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是客观事实。”“各位经营者起早贪黑经营不易,但刘大爷眼睛失明的痛苦更需体谅,大家不妨都换位思考。”调解员既不回避证据短板,也不忽视当事人权益,从情理两方面耐心疏导。

针对赔偿数额的巨大分歧,承办法官既明确了赔偿的法律底线,也帮大家算了算成本账:“如果达不成协议,后续的鉴定和诉讼程序,不仅耗费金钱成本,也会影响大家的正常生产生活。希望都能退一步,让一点。”

调解从下午三点一直持续到六点半,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生产商和批发商逐渐松口,经销商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经销商当场向刘大爷支付补偿款1万元,剩余14万元补偿款由批发商和生产商按比例承担,并约定于12月31日前全部履行到位。

夜幕降临,寒冷的天气冻得大家直跺脚,但达成的各方满意的调解协议,让大家脸上都露出了暖心的笑容,与不远处居民楼里的万家灯火交相辉映。

编后语

除夕夜发生的事故,经多方联动助力,在“新桃”换“旧符”的前夕得到了圆满解决。鲍峡法庭两次上门,通过实地走访和勘验,融合情、理、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运用“法庭+综治中心”的联动机制,让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值得肯定。


稿件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