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6-

06/03

11:35

钟祥检察: 检调对接助小微企业追回18万货款

“去年8月货款一回来,我们马上盘活了资金链。今年一季度,公司大米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不少。”近日,在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护航春耕专项走访活动现场,某米业公司负责人薛某握着检察官的手,难掩激动。这笔失而复得的18万余元货款,不仅帮企业走出了经营危机,更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事情源于一起合同诈骗案。2023年4月,做大米生意的张某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明知自己无付款能力,仍向薛某赊购50吨大米,转卖至外省某粮油公司后,将所得18万余元货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旧债。面对薛某的多次催要,张某始终以“买家尚未付款”推诿,不久以后彻底失联。薛某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3年11月19日,张某被抓获归案,但他坚称双方是正常民事合同纠纷,拒不认罪认罚,也没有任何退赔意愿。同年11月26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案件移送钟祥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审查案件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薛某经营的是当地一家乡镇小微企业,主要依靠向周边农户收购稻谷,再转售给下游米商盈利,资金周转本来就很紧张。这笔18万元货款的损失,直接导致该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续稻谷收购难以为继,陷入了经营困境。

“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更要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帮助受害企业挽回损失。”秉持这一理念,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看守所对张某释法说理,详细告知其诈骗行为对被害企业造成的严重影响,以及拒不退赔的法律后果。张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尽力赔偿被害企业损失。

2024年1月,承办检察官将该案移送到驻当地综治中心的检察工作室,组织公安机关、被害企业与张某亲友进行协商调解。考虑到张某已离婚,近亲属经济条件有限,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逐一走访其亲友,了解其代为赔偿的意愿。

经多轮协商和调解,2024年1月23日,张某的朋友杨某表示愿意代其赔偿12万元,并对剩余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这笔“及时雨”般的赔偿款迅速到位,有效缓解了米业公司的燃眉之急。同时,检察官主动与米业公司负责人薛某沟通,如实说明张某的经济状况,争取其对延长还款期限和分期还款的理解。最终,双方就剩余6万余元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025年6月12日,钟祥市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同年7月30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25年7月,18万余元货款全部赔偿到位。如今,走出经营困境的米业公司已全面恢复生产,订单量稳步回升,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稿件来源:法治周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