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6-

06/08

14:34

准司机“领证”前的重要一课:旁听危险驾驶案庭审

领证前先“上课”,这不是普通的理论培训,而是一堂直击心灵的法治警示教育课。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一批即将领取驾驶证的“准司机”旁听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公开庭审,以“现场式”“沉浸式”普法,为新司机们扣好安全驾驶的“第一粒扣子”。

庭审现场:一堂“零距离”法治警示课

2026年5月11日,洪湖法院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与以往庭审不同,旁听席上坐满了特殊的“听众”——他们均为即将正式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驶员,怀揣着对驾驶的期待,认真聆听这堂专属的“法治必修课”。

庭审中,审判员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四名被告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人依次发表公诉意见,并开展法庭教育。面对法庭审判,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对自身醉酒驾驶的行为深刻忏悔。法庭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当庭宣判。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严谨庄重,准驾驶员们全程聚精会神、认真聆听,真切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与交通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

联动创新:把法庭变成实景“驾校”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托于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独特的区位优势。作为设立在市交警大队旁的专业化法庭,道交巡回庭与交警部门实现无缝联动,将庭审警示教育与驾驶证申领流程深度融合,让准驾驶员们“听完庭审,即刻领证”,实现法治教育与便民服务双向赋能、提质增效。

“刚听完庭审就来领证,这种特殊的‘仪式感’让我印象深刻。”一位刚完成领证的驾驶员说道,“现场旁听的震撼效果,远比文字、图片宣传更直观、生动,拿到驾照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以案为鉴:系好安全驾驶“第一粒扣子”

组织准驾驶员旁听危险驾驶案件庭审,是道交巡回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也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落地。通过“现场旁听+以案释法”的沉浸式普法模式,让“准司机”在领证前直观感知醉酒驾驶的严重法律后果,将“安全文明驾驶”的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和遏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场特殊的“领证前第一课”,既是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也是一次直击人心的生命安全教育。下一步,洪湖法院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引导每一位驾驶员以案为鉴、心怀敬畏,严守交通安全底线,自觉践行文明驾驶理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稿件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