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18
12:19
湖北丹江口:综合帮教助力“迷途少年”找到就业方向
“小航(化名)在实习时反应很快,对病人也有耐心。”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某医院带教老师的这句评价,让前来回访的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倍感欣慰。就在几个月前,这名少年还是一名持械聚众斗殴的涉案犯罪嫌疑人。
2025年9月,小航应朋友邀约“帮忙打架”。混乱中,同案人员持刀砍伤两人(均已另案处理)。案发后,小航主动滞留现场、等待民警处置。2025年10月30日该案移送至丹江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社会调查程序,全面核查小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涉案情节。经查,小航系受邀参与,非犯意提起者,未持械,未造成他人损伤后果,案发后留在现场,可认定为自首。同时,社会调查显示,小航性格开朗,但存在“讲义气”、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由年过七旬的祖母照顾其与8岁的弟弟生活,家庭监护长期缺位;此前,他已有两次行政处罚劣迹,均未得到有效管教。
“本案中有明确的持械伤人者,小航的角色更接近‘被动参与者’。但他的问题在于法律意识淡薄、不良朋辈影响下不会拒绝,加上家庭监管长期缺位,如不加以干预,再犯风险较高。”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既契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原则,也有利于将其纳入教育矫治轨道。
今年1月30日,丹江口市检察院就此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小航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三名听证员的意见。经综合评估,小航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具备教育矫治条件。今年2月2日,该院依法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考验期。
丹江口市检察院于2017年10月与汉江科技学校共建观护基地,专门针对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附条件不起诉及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文化学习、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综合帮教。由该院牵头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联合学校、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日常行为考察和定期心理评估,做到“一案一策、一人一档”。
针对小航的情况,该院安排其进入观护基地,以技能重塑促行为矫正;多次联系其在西安务工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返乡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定期回访考察,联合带教老师和社工对小航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帮教监管落地见效,不走过场。
检察官介绍,观护基地不仅教技能,更连接起实习和就业渠道,让帮教从“考验期”延伸到“成长期”。
结合自身意愿,小航选择康复医学专业学习。在观护基地的推荐下,他进入医院实习。从基础护理操作到康复辅助服务,专业技能逐步提升,得到带教老师肯定。
今年5月26日,丹江口市检察院与天天科技职业培训学校正式建立新的观护基地,重点面向有技能学习需求但不符合学历教育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开设计算机高级办公应用、会计、叉车、电工等短期职业技能课程,并配套开展心理辅导和法治教育。
截至目前,丹江口市检察院观护基地已累计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1名,其中6人重返校园,5人实现稳定就业。
稿件来源: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