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6-

08/03

14:57

湖北荆州:引导侦查全链条打击跑分犯罪团伙

犯罪分子组建线下“跑分车队”,协助犯罪团伙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近日,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江某、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针对该案主犯为通信公司在职员工、利用行业认知实施犯罪的情况,该院深入涉事企业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成效。

2025年10月,江某纠集王某、褚某、刘某等人组建线下“跑分车队”,专门协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该团伙使用境外加密通信软件接收上游犯罪指令,由李某统一负责指令传达和作案进度反馈。为精准实施作案、规避司法查处,团伙“取手”购置专用设备,对被害人存放财物的地点进行实时监控,待被害人离开后迅速取走财物,交由专人转接,再由“车手”驾车完成人员接送和赃款转移工作。经查,该团伙先后作案数起,转移涉诈资金29万余元。

针对该案作案手段隐蔽化的特点,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电子数据勘验,成功提取聊天记录、作案指令等关键证据。同时,引导公安机关溯源深挖、顺线追查,抓获上游涉案“专业中介”,实现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各犯罪嫌疑人的参与程度、岗位职责、主观恶性大小精准区分层级,依法认定团伙发起人江某、负责联络统筹的李某为主犯,依法从严追诉;认定刘某等4名受邀参与人员为从犯,并结合部分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今年3月10日,该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江某、李某等6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联动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将涉案黄金及5.58万元现金发还被害人,同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赔6.8万元,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稿件来源:荆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