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2
15:46
湖北黄冈:行政审判“两升三降”背后的治理密码
黄冈市是湖北省首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地区。近年来,黄冈法院紧扣“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规范”三个环节,构建全链条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既护“民”权益,又促“官”善治。
数据折射出这份答卷的重量:全市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调解撤诉率稳步提升;行政机关败诉率、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持续下降。“两升三降”这一鲜明变化,勾勒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黄冈路径”。

黄冈中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提升班。吕思阳 摄
关口前移:以“行政机关”自评自纠推动源头防范
“没想到不用开庭就把问题解决了。”拿到2.6万元工伤赔偿款后,在一起工伤事故中受伤的职工,同时也是行政诉讼第三人洪某由衷地感慨。武穴市人民法院办理的这起跨区域工伤认定案,正是黄冈法院依托自评自纠机制实现诉前实质解纷的生动注脚。
自2013年起,黄冈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由浠水县人民法院、武穴法院、麻城市人民法院统一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当地搭建“集中管辖为主、属地化解为辅”调处网络,建成5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6个基层工作室,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常态化派驻调解员联合调处。府院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行政执法、审判数据和典型败诉案例,提前研判涉企、涉民生、土地征收等高频纠纷,从源头压降诉讼增量。
该案中,黄梅县某企业不服黄梅县人社部门关于洪某的工伤认定,向武穴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同步向行政机关送达应诉通知书、《行政行为自评建议书》及《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表》。
依据《黄冈市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实施方案(试行)》及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套规定,行政机关须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程序—实体—文书”全维度自查,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结果;重大复杂案件经申请可延长至30日。黄梅县人社部门逐项核查后,主动查实证据收集不全、办案程序存在疏漏等问题,当即撤销原认定。同时,武穴法院同步组织该企业、洪某及人社部门三方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该企业当场向洪某一次性赔付2.6万元,并主动撤诉,矛盾在开庭前一揽子化解。
2026年6月,黄冈中院出台规范性文件固化自评自纠流程,与市政府配套实施方案形成双向约束,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诉”向“主动纠错”转变。案件审理中,合议庭如发现行政行为存在败诉风险,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督促其在判决前主动纠错或积极协商。2026年以来,全市6件涉毒行政处罚类案件、12件中小微企业出借资质处罚类案件依托该机制批量诉前化解。

浠水法院干警正在对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纪鑫 摄
庭审赋能:以“关键少数”出庭出声带动争议化解
2026年4月28日,浠水法院审判庭内,时任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成钢坐在被告席上,身后跟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这起案件源于一份司法鉴定意见,原告因不服鉴定结果,将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一同告上法庭。庭审中,董成钢认真倾听原告诉求,深度参与答辩,并直面争议根源表态整改。
这种“出庭又出声”的情景在黄冈已是常态。在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推动下,黄冈中院联合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将出庭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出庭不发声”的依规追责。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定在100%,“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突破97%。
出庭不仅要出声,更要出实效。黄冈法院着力引导出庭负责人在庭前熟悉案情、研判焦点,庭中直面争议、回应诉求,庭后主动协调、推动化解。在一起行政处罚系列案件中,武穴法院依托行政“一把手”庭前沟通契机统筹协调,促成行政机关调整处置方案,一揽子化解13件关联案件;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中当庭普法答疑,促使企业当庭接受处罚并撤回起诉。2025年,全市法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达63.14%。
为放大庭审的释法普法、实质解纷效能,黄冈法院创新推行“行政首长出庭﹢执法人员旁听﹢法官当庭点评”三合一模式。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畜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但执法程序存在瑕疵。黄冈中院庭审现场,市县两级农业执法人员全程旁听,承办法官当庭梳理执法流程短板、讲解证据收集与程序规范要点,并多次组织协商,最终促成调解。庭审结束后,黄冈市农业农村局迅速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组织案卷交叉评查和专项整改,实现“一案庭审、全域规范”。

麻城法院组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法院干警走访商户。王思淼 摄
延伸治理:以“府院联动”同向发力做实标本兼治
“案子判了,不代表工作完成了。”这是黄冈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的共识。为杜绝“一判了之”,当地推行行政败诉案件“一案一书一评一问”闭环机制:一案制发一份司法建议书、组织一场案例讲评、开展一轮行业评查、跟进一次整改回访。法院建立专项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每半年将治理成效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及依法治市办。
2025年,全市法院共制发行政司法建议25份,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多份建议精准破解行业执法堵点:针对国有土地出让金追缴权责模糊、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黄冈中院向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自然资源、税务、财政、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合追缴长效机制;针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乱象,麻城法检两院联合制发司法建议,联动应急、市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全域整治,排查商户67家,消除安全隐患33处;浠水法院聚焦环保处罚“一刀切”,建议生态环境部门细化裁量标准,对主动整改、经营困难小微企业依法减罚30%,平衡执法刚性与企业纾困需求。
除司法建议外,黄冈法院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开展府院同堂培训,系统梳理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领域高频败诉问题,编制执法风险指引,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025年,全市行政争议同比下降23.1%,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3个百分点,“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域”效能持续释放。
“行政审判追求的从来不是简单结案了事,而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表示,作为行政审判改革先行者,该院将坚持“如我在诉”,不断完善事前自评自纠、庭审实质化解、案后系统治理全链条机制,持续擦亮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黄冈样板”,以高质量行政审判赋能法治政府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司法力量。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