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6-

09/08

10:36

16名“油耗子”一年偷油近3万升 十堰张湾:以案促治拧紧危化品运输安全阀门

7月24日,检察官在辖区某危化品物流园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图为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整改情况。

今年7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某危化品物流园区内,油罐车有序停放,燃油出入台账清晰归档,运输全程油量可追溯、环节可核查。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逐一翻阅整改台账,随机抽取多名司机出车记录、燃油核对台账实地核验,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

眼前企业规范化运营成效一目了然,与一年前16名油罐车司机勾结盗油、安全隐患丛生的乱象形成鲜明对比。从十余辆油罐车沦为“油耗子”的作案工具,到全线规范运输、台账清晰完备;从内部管理松散、隐患丛生,到人事、油料、安全全流程闭环管控,这些看得见的变化,源自检察机关的一纸检察建议。

监守自盗,16名司机参与形成隐秘盗油链条

段某是该物流企业的油罐车专职司机,常年负责十堰城区及周边乡镇加油站成品油转运工作。

2023年,段某认识了修车店老板刘某。得知段某是油罐车司机,刘某多次怂恿其利用运输便利抽取罐内燃油倒卖牟利,并承诺以每升5元的价格收购、全权负责销赃渠道。在刘某反复鼓动下,段某动起了歪心思,摸索出一套隐蔽的偷油手段:在下乡运输成品油途中,刻意绕路、临时停车,打开油罐出油口,利用自备输油管抽取燃油,卖给等在现场的刘某。

段某的“成功案例”在公司其他司机中传开,一些人竟跟风效仿。短短数月,共计16名司机参与其中,一条隐秘的盗油链条就此成型。

司机将偷来的成品油一部分留作私车加油,省下开支,绝大部分交由刘某对外转售赚取差价。一年间,该团伙累计盗窃成品油近3万升。其中,涉案司机非法获利1.2万元至6万元不等,刘某收购、倒卖赃油单独获利3万余元。本该承担油料保管、安全运输职责的从业人员,沦为蚕食企业资产、危及公共安全的“油耗子”。

宽严相济,“油耗子”全部被依法追责

2025年1月,该案被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区分涉案人员参与程度、涉案金额、主观恶性,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分层分类处置。

对于牵头拉拢同伙、持续多次作案的段某等12名司机,该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对于专门收购、分销被盗燃油的刘某,该院认为其明知油品系盗窃赃物仍大肆收购转卖,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对于参与作案次数少、涉案金额低、犯罪情节轻微的另外4名司机,该院经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步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最终,4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实现刑事、行政责任无缝衔接。

2025年11月11日,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段某等12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跟踪问效,企业实现全流程规范管控

案件虽尘埃落定,但办案中的一处重大安全风险让办案检察官久久不能释怀。涉案人员全部使用普通塑料桶分装、存放盗取的成品油,塑料容器摩擦极易产生静电,一旦放电极易引燃油料,诱发火灾、爆炸事故。大量私藏危化品被分散放置于车辆驾驶室、出租屋,如同流动的“定时炸弹”,时刻威胁道路通行与群众居住安全。

深挖案件根源,办案检察官发现企业内部管理缺位是滋生“油耗子”的关键症结。该物流企业长期重运输时效、轻安全管控,司机日常监督机制空白,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流于形式;运输全流程仅核查车辆送达时限,未建立油料损耗核对、途中行为监管制度,管理漏洞为司机监守自盗留下了可乘之机。

“个案办结不等于风险清零,行业漏洞不补齐,同类犯罪极易反复发生。”办案检察官表示。为从源头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化解危运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今年4月,张湾区检察院向涉案物流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直指企业存在司机日常监管缺位、普法安全教育空白、危化品运输安全培训浮于表面三大突出问题,逐条列明可落地、可核查的整改举措,督促企业全面堵漏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企业高度重视,开展内部整顿:全面复盘梳理全体司机人事档案,严格司机入职背景审查;建立燃油每日台账核查机制,每趟运输登记装油量、配送量、剩余存量,做到账、车、油三方数据一一对应,全程溯源可查;主动对接应急管理部门,邀请行业专家上门开展常态化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题培训,全员学习油料存储、静电防护、应急处置等专业知识。

“检察建议绝非一发了之,跟踪落实、闭环治理才是法律监督的应有之义。”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既要依法惩治相关犯罪,更要透过个案深挖行业治理短板,通过检察监督推动企业健全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从源头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