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6-

10/28

15:34

“真羊肉”为何用上了“假证明”

“谢谢检察官,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坚决不再触碰法律红线。”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张某当场深刻忏悔。

改出来的“六张证明”

张某在农贸市场经营羊肉生意多年,其经营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2023年底,一家采购商提出硬性要求:所有肉品必须附带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接收。

这让张某犯了难。他手中的羊肉虽已通过检疫,但检疫合格证明上的日期与当日供货时间相差1至2天。一边是采购商的硬性要求,一边是来之不易的订单,张某动起了“歪脑筋”。

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他利用电脑修图软件篡改此前已取得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证件编号、日期等信息,先后伪造6份证明,顺利将羊肉卖给采购商。后经采购单位专项审计,发现这6份证明均系伪造,案件线索随即移送公安机关。

2025年9月28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张某接到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篡改证明的经过,并自愿认罪认罚。

2026年2月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该案移送掇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羊肉到底合不合格

办案检察官审查卷宗后发现,案件侦查重心始终围绕张某篡改证明编号和日期的行为展开,并未对涉案羊肉的真实检疫情况、肉品质量是否合格开展调查,而这正是衡量张某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关键。

“不能只看形式上的‘假证’,更要看实质上的‘肉质’。”带着这一疑问,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核查涉案羊肉检疫情况,追查肉品来源,排查是否存在食品安全相关消费投诉。

补充侦查结果让案情出现转机。证据显示,张某供应的羊肉全部来自正规渠道,均经检疫检验,肉品质量合格。该批次羊肉售出后,未收到任何消费者投诉。

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经讨论一致认为,张某的行为虽在形式上符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但与为掩盖肉品质量问题、逃避检疫监管而伪造证件的犯罪行为存在本质区别。张某主观上并非为牟取非法利益、掩盖产品缺陷,而是在“肉合格、证明不合规”的处境下,选择了错误的处理方式。

守法经营,才是最好的通行证

“案子虽然不大,但处理结果直接影响一个家庭,必须慎之又慎。”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5月21日,掇刀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从不同角度对案件分析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稿件来源:掇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