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2026-

10/27

10:02

武汉警方公布典型案例

“飙车炸街”、追逐竞驶、非法改装机动车等行为,不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行人和其他车辆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回应市民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危险驾驶的关切,近期,武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江夏区

非法改装、逆行、未佩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集于一身。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古驿北路附近有摩托车炸街,刺耳噪音严重扰民。

10月17日17时14分许,快反机动队民警祝明军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开展视频巡查,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在古驿北路与五里墩路口非机动车道内逆行,骑手未佩戴安全头盔,过往非机动车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民警依托卡口视频迅速开展追踪,锁定车辆最终驶入江郡华府一处店面。次日,祝明军便带队在周边开展摸排搜寻,成功找到违法当事人刘某,并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10月20日上午,刘某到大队接受问询。据刘某交代,这辆车是朋友从租车公司购入的二手车,车辆排气原本就经过非法改装,近期放在门店维修。他闲来无事便骑车上路兜风。

“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会直接打乱正常通行秩序,极易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该路段周边既有居民区,也临近学校,轰鸣的排气噪音严重干扰群众日常生活。”面对民警的普法教育,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懊悔不已。民警还特别提醒,刘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更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实施驾驶擅自改装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驾驶证记4分,罚款450元的处罚,并督促驾驶员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

黄陂区

9月起,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成立工作专班,循线深挖、多措并举,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抓实组织部署、强化路面查缉、精准打击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净化夜间出行环境。

行动以来,坚持科技赋能与路面管控相结合,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9月至今,共查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违法行为34起,行政拘留无证驾驶5人,捣毁非法改装窝点2处。

9月18日,黄陂交警在黄陂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及网安部门支持下深挖线索,在盘龙派出所、腾龙派出所协同配合下,顺藤摸瓜找到涉事改装门店,成功端掉2处窝点,依法暂扣涉嫌改装摩托车24辆,彻底斩断违法链条。

10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黄陂交警二中队、五中队立即行动,深入辖区摩托车改装门店走访摸排,并依托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研判支撑,精准锁定涉案驾驶人身份信息。10月16日,五中队负责人彭亮带队找到驾驶人李某某。经查,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案摩托车还存在擅自改变外形及已登记技术参数的非法改装行为。面对证据,李某某承认夜间在汉口北、盘龙城路段飙车炸街。民警现场对李某某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飙车炸街、无证驾驶的安全隐患与法律代价。李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扰民且易引发事故,当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承诺不再发生同类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合违法情节,民警依法对李某某无证驾驶及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扣留涉案摩托车,考虑到其系初次违法,不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洪山区

10月8日晚,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收网行动。行动当晚行政拘留4人,其他行政处罚8人,查扣车辆23台。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扰民问题,武汉洪山警方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判摸清违法高发时间、路段与人员信息,整合多警种力量,采取定点布控、动态巡控、集中查缉等方式精准出击。10月8日晚,治安、交管、巡特警、派出所多警联动,全域开展收网,现场查获违法人员12名,其中4人因“翘头”炫技、噪音扰民、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另外8人因遮挡号牌、非法改装被行政处罚。

本次行动查人查车同步推进,顺着被扣车辆溯源追查改装源头,已排查出4家涉嫌非法改装维修门店,洪山警方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合力斩断非法改装利益链条。后续将对涉案人员依法从严查处,对案件线索、违法数据精研细查,深挖非法改装源头链条,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滚动式打击整治,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武汉市公安局 十一大队

近期,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十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号牌为武汉G**8的两轮电动车违规在武汉大道高架快速路段行驶,行驶速度极快,时速超过70公里,车辆疑似经过改装,在快速行驶的车流中穿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接到线索后,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信息研判、轨迹核查,精准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信息。

8月26日,民警依法通知驾驶人郑某某前往大队接受询问调查。经鉴定,该涉案两轮电动车各项参数超出非机动车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电动两轮摩托车,驾驶人郑某无对应资格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郑某某系购买二手电动车,购买前车辆已经过改装。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向郑某某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讲明无证驾驶机动车、改装车辆、闯高架的危害性,郑某某认清了自身违法行为,表示今后一定自觉守法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办案民警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对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非法改装违法150余起,开展联合检查81次,查处涉非法改装店铺70余家,从源头压缩违法空间。全市涉摩违法警情、事故量环比分别下降16%、12.8%。

市民举报,是公安交管部门获取线索的重要渠道,也是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方式。在日常工作中,武汉交警通过交通违法随手拍、城市留言板、市长热线以及各个媒体的反馈线索,收集相关信息。

武汉交警“随手拍” 通过武汉交警微信“交通违法随手拍”平台,可以对“非法改装飙车炸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具体路径为:进入武汉交警微信-菜单栏选择“交通违法随手拍”-在“其他违法”中选择对应违法行为;选择上传方式(可拍摄视频后再点击“事后上传”,视频或照片需带有时间水印),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

市民也可通过拨打122报警平台、12345热线等渠道,向交警提供违法线索。

马路不是赛车场,违法查处全天候。针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严查严处态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群体,坚持源头溯源常态化、部门协作制度化、社会共治体系化,全力守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安宁。

稿件来源:人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