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2026-

11/02

14:16

各地纷纷探索“护苗”创新模式 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是从很小的违法行为开始,如果“惩”“救”不及时,容易走向严重刑事犯罪。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哪些新的特点?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从心理层面该如何进行有效疏导?社会、学校、家庭又该怎样共同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呈团伙化情绪化等特点

  不久前,两名未成年人到湖北宜昌的一家无人值守超市里,在确认店内无人后,开始疯狂“扫荡”货架上的商品。

  当天两人使用手机扫码打开超市的门禁后,一人从货架上取出商品向店外抛掷,另一人则用身体抵住智能门禁,然后将商品塞入准备好的黑色塑料袋中。在此期间,值班店员通过后台监控发现了异常,立即通过店内广播发出警告。然而这二人却毫不收敛,反而加快了作案速度,得手后便迅速乘车逃离现场。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二人如实供述了实施盗窃的全过程。被盗的涉案物品全数追回。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窑湾派出所所长杜之雷:本案中,因违法行为人陈某、姬某均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两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专家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情绪化等特点,正如本案中两个未成年人合伙选择在无人值守的超市里进行盗窃,与其年龄段的心理特征有着很大关系。

  中国心理学会推进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肖俊泽:多人作案,它会形成一种在心理学上叫责任分散效应。他会认为这个事情不是我一个人做的,法不责众,道德的这种负罪感内疚感会减轻。他做事情只看眼前的利益,而不去考虑更长远的风险。这个警报响起之后,明明已经有语音提醒他了,但是两名未成年人没有停止作案,很多时候未成年人犯罪它有一种冲动性。

  “未成年人犯罪都可免责或减责”是错误认知


  专家表示,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他们往往会有一种错误认知,“不够年龄就不用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都会从轻处理”。那么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两名未成年人不久前在湖北宜昌的一个地下车库里,对多辆汽车实施撬锁等行为,盗取车内物资。经现场调查,民警很快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锁定其逃跑轨迹,开展跨省追捕。据了解,本案中,王某、谢某均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期流窜作案,曾一年以内两次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副局长李亚东:这两名未成年违法行为人刚被抓的时候,心态特别放松。觉得自己未成年,偷东西也不会被怎么样,问完就能走。

  倚仗“年龄门槛”多次作案,有恃无恐,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典型特征,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都可免责或减责”是对法律认知的误区。

  中国心理学会推进立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肖俊泽:很多时候由于自己特别想要做一件事情,当他有一个让他免责的概念的时候,他就会把这些所有的复杂的法律的解释,简化为一句话,就是未成年人犯错不受惩罚,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第二点,这些未成年人之所以会形成这种错误的认知,其实也来源于过往的经验。之前由于比如他在更小的时候他偷盗或者是做出一些越轨的行为,但没有被社会去惩罚,那他就会形成这样的错误认知。

  专家介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或是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受一般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限制,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此外,对依照本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稿件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