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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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激活群众内生动力——黄石大冶市“党建引领 活力村庄”改革情况
近年来,为破解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组织力不强、党员干部培养源头不畅以及农村基层治理虚化、群众参与不够等问题,大冶市创造性开展“党建引领·活力村庄”改革。改革坚持党建引领为核,群众自治为基,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村设置格局前提下,以自然湾为基本单元,重组村庄作为新的自治单元,同步成立村庄党小组和理事会,延伸基层党组织触角,吸收农村先进力量参与村庄治理,全面加强对农村自治组织的领导,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党建带治理、治理强党建”的效果。

表彰工作突出村庄理事会
一、“搭架子”——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按照“因地制宜、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六条原则,以自然村(湾)为主体,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乡镇党委审批和民政部门备案,将全市322个行政村的2027个村民小组划分为2609个村庄,组建村庄理事会,搭建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庄群众为自治主体的“村委会—村庄理事会—农户”三级治理平台。以村庄为单位调整设置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原则上由村庄理事会长兼任,村民小组由过去“组长单打独斗”变成了现在“村庄理事会群策群力”。

华若村党小组开展学习会议
二、“选班子”——建强乡村治理队伍
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合理确定村庄理事会成员人数,一般3-7人,其中理事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将政治上先进的农民党员、经济上先进的致富能手、治理上先进的德高望重人士等三支乡村先进力量作为村庄理事会成员的主要来源,按照“一户一票”的方式,公开、民主海选村庄理事会成员,共推选出1.21万人参与乡村治理。同时,探索推行“两培一选”机制,“把优秀理事会成员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理事会长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选拔进入乡镇干部队伍”,据统计,2018年换届后,有182名优秀理事会成员进入村“两委”,其中任村党组织书记达21人,解决了基层党组织源头不活、后继乏人等“老大难”问题。

晏庄理事会开展议事投票表决
三、“立尺子”——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将“党建引领·活力村庄”改革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明确建立“六进理事会”,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村庄建设、文明新风、法治调解、服务生产生活开展服务群众工作,防止行政化、宗族化。理事会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两会三公开报告”议事决策机制,通过村庄理事会商议、村庄群众(代表)会决议,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办理情况向村庄居民公开,重大事项向村“两委”报告等,规范了理事会服务行为,建立起组织、群众、纪律、法律“四位一体”监督机制,采取“群众测评、村委考评、支部评议”等“三方考评”方式,每年对村庄理事会及成员服务群众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不断提升理事会的服务质效。
四、“有面子”——点燃乡村治理热情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的奖补资金,对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奖补,先建后补、有建才补,变过去“由上而下”政府安排项目为“自下而上”群众自发建设项目,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过去是“政府建群众看、不买账还扯皮”,现在是“群众建政府补、得实惠都满意”。

杨桥村庄理事会开展入党宣誓活动
五、“奖票子”——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每年市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的奖补资金,对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奖补,先建后补、有建才补,变过去“由上而下”政府安排项目为“自下而上”群众自发建设项目,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了“要我建”到“我要建”的转变。过去是“政府建群众看、不买账还扯皮”,现在是“群众建政府补、得实惠都满意”。

杨桥村庄理事会开展维权调解

杨桥理事会开展拔河比赛
六、“掌盘子”——把准乡村治理航向
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村庄理事会的组建和理事会成员的调整、换届等工作,都在乡镇党委组织领导下进行,由村级党组织主持开展,确保乡村治理改革“不偏航”,有效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以村庄为单位,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的方式组建村庄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鼓励党员理事会长与村庄党小组长交叉任职、鼓励党员进入理事会”,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党建引领、党群同心、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杨桥理事会修建的村民活动中心
改革推进3年多来,大冶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乡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工作先后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充分肯定和国家级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农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半月谈》专版报道,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要报》和中组部《组工通讯》先后介绍了大冶改革经验,2017年荣获“湖北省首届改革奖”,并被民政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019年,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改革工作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20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