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2024-

07/23

13:41

龙凤法庭:护“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和睦是家庭幸福的根本。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把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家庭成员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安定、建设和谐乡镇的重要基点,法庭将家事审判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和谐,打造诉源治理、家事审判新“枫”景。 

落实回访,切实打通司法维权“最后一公里”

为预防家事案件矛盾的反弹,进一步发挥家事审判修复情感、挽救家庭的功能,龙凤法庭探索建立了判后回访工作并将该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家事案件台账、当事人微信群,采取打电话、聊微信、进村入户等方式,定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关注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家庭关系以及对子女探视权行使的情况,切实打通司法维权“最后一公里”,确保“凡家事案件,必判后回访”。

今年4月,家住龙凤坝镇的七旬老人王某称与老伴张某性格不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耐心的劝解与沟通下,原告王某当庭表示愿意撤诉,张某也表明既会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也会严格控制自己的饮酒量,愿意接受法庭监督。在案件审结后,朱甜也多次通过电话和上门方式对老两口进行回访,双方均表示会珍惜晚年生活,风雨搀扶,享受天伦。

回访机制不仅更好地督促了当事人履行离婚、赡养、抚养等协议确定的义务,解决实际问题,也为当事人家庭送去了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温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使得个案的影响和效果逐步扩大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实现了“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职能延伸,实现家事解纷由“一”到“众”

“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发出《人安全保护令》,并同步送达到派出所,给你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法官一边安抚易某的情绪,一边向易某解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原来,易某与丈夫郭某婚后因家庭琐事矛盾摩擦不断,双方隔阂的逐渐加深,郭某由最初的猜忌发展到对易某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致使申请人易某及其亲友都陷入到了深深的恐惧之中。易某曾报警求救,在派出所介入后,郭某仍然对其妻子实施恐吓、家庭暴力行为。关键时刻,龙凤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要求郭某停止其违法行为。

“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儿童等群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家事案件审理中,龙凤法庭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判后回访等机制,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并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竭尽全力让家务事不再难断,用“心”办好每一起家事纠纷,努力让每个家事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墙”。

多元共治,共同推进家事社会治理

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是一项系统、全面的联动工程,龙凤法庭深度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以“一元统领、多治融合”为理念,以“平安龙凤”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优势,完善与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综治、司法所等建立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化解。

因子女长期对其不管不问,且言语恶劣,两位老人李某与饶某一纸诉状将三名子女诉至法庭。为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庭决定联合司法所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

法庭通过以案释法,普及作为成年儿女对父母负有的赡养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让三名子女明白,孝顺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在法庭与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三名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每月各自支付500元的赡养费,让其父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同时,法庭也让具备一定的调查技能和法律素养,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和社情民意,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人民的调解员参与到涉及“一家老小”的离婚、抚养、赡养等家事矛盾纠纷的解决中来,能够共同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法院公正、高效地处理家事纠纷。

稿件来源:龙凤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