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06
11:24
当好“店小二” 优化检察供给 蕲春县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综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就业才能稳,社会才有稳的基础。今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通过不断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理念引领 让企业安心经营

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对民营、国企,本地、外地企业一律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不搞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努力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多赢共赢的理念。注重沟通协调,将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达成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服务企业“一案三赢”目标效果。今年以来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8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份,运用磋商程序解决案件7件。

坚持审慎稳妥的办案理念。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注重严格把握非公经济领域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7个方面的界限。慎重妥善处理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案件,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维护非公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办案理念,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和社会矛盾化解,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依法对企业“四类人员”不批捕3人,不诉4人。办理涉企认罪认罚案件11人,依法向法院发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6份。
依法履职 让企业专心创业
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打击盗窃、抢夺、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哄抢企业财物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的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共办理涉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盗窃民营企业财产和危害企业家违法犯罪案件15件,其中批捕8人,起诉13人。
助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对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职务犯罪依法起诉4件4人,为企业营造了公平的政务和法治环境。办理涉企行政处罚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办理涉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争议方与行政执法部门达成争议化解2件,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负担,从根本上解决了涉企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努力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切实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损害市场公平竞争案件8件,其中批捕6人,起诉3人。
加强涉企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行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及时建议办案单位对于符合条件的涉企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3人。强化对涉企案件民事案件的监督,对涉及产权纠纷、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破产清算等方面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和执行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监督意见,支持企业合理诉求,促进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合法高效。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民事案件6件,向法院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检察建议书3份。
高效服务 当好“店小二”

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制定《蕲春县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成立服务企业专班,多次主动走访湖北新时代电子制造公司和蕲春县千年艾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共走访企业21次。今年入汛以来,本院服务企业专班发现湖北新时代电子制造公司受到灾情影响,蕲春县千年艾科技有限公司蕲艾种植基地受灾129亩,部分设备受损。我院迅速行动,配合企业做好减灾防灾工作,将可能受灾的原材料、艾产品以及机械设备及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本院还会同县信访局多次到银行和县经科局协调解决受灾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创新案件办理机制。对涉企控告、申诉和举报的信访件七日内100%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结果答复率90%以上。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努力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移、当日送”。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

健全督办落实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非公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强化了组织领导,促进信息顺畅、报送及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