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0/10
14:35
咸宁咸安法院: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今年以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优化司法服务,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组合拳”,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审结涉企案件 294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9亿余元, 执结涉企执行案件 143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4亿余元。
助企纾困,遍访企业解难题
“你们公司最近遇到了哪些困难,需要我们法院提供哪些司法服务。” 2022年5月13日上午9时许,咸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一行来到湖北云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走访,零距离问需于企。
走访过程中,张忠波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产业布局、环保检测、项目规划等方面了解情况、倾听心声,对企业提出的防范经营风险和企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耐心解答,并询问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当日,张忠波还走访了湖北华仕欣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调研了望强电脑绣品制造项目。
“十分感谢咸安区法院为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公司整体搬迁扩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老厂区的坟茔搬迁问题也在法院的协调帮助下有效化解了。”
2022年6月10日,当咸安区法院党组成员李相军、行政庭负责人饶智勇、审管办负责人唐亚林一行再次走进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对公司整体搬迁扩建推进情况进行回访时,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2021年,湖北三环公司在全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提出“公司整体搬迁扩建难”问题,该公司计划收储老厂区土地以盘活企业资产,但老厂区还有些租户因赔偿问题与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不肯离场,而且3座坟茔坟主的家属不愿意迁走,公司扩建工作遇上了难题。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咸安区法院主动牵头承接了该项工作。为妥善解决迁坟难题,咸安区法院派出行政庭干警主动联系家属,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十余次进企业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通过不懈努力,迁坟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法院主动登门到我们这里走访,了解、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经营困难,暖了我们企业的心呀!”企业负责人对咸安区法院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的做法表示感谢。
近年来,由于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同时还面临劳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涉法问题。为了解咸安区企业发展状况,分析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咸安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组队赴汇美达、精华纺织、华声机电、奕东精密制造、澳森木业、华宁防腐、三六重工、巨宁森工、贝森装饰、华欣制衣等企业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特别是近年来法院受理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深入分析、梳理,充分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以及企业对法院的期望和需求等。通过走访调研,制定应对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绿色通道”,主动延伸涉企服务
针对咸宁高新区和咸安经开区内企业众多、涉企纠纷多、司法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等难点,咸安区法院在咸宁高新区、咸安经开区、湖北精华纺织集团设置诉讼服务站,并通过“线上线下”“站内站外”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现场办公,为企业提供精准便民高效司法服务。
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形势和案件类型,按照“一庭一特色”的要求,咸安区法院将横沟法庭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庭,重点在涉企纠纷调解平台建设上下功夫,推动司法所、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及企业入驻调解平台,协调司法所、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对涉企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提供法律指导、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服务。
与此同时,咸安区法院还积极争取区营商办和官埠、横沟等乡镇政府的支持,加大企业法律培训力度,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共同打造企业依法经营的样本,发挥好示范作用,稳步推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为提升审执质效,保障企业权益,咸安区法院通过优化“立审执”衔接机制,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尽量减轻企业诉讼负担。深化涉企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统一立案标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退费、跨域立案等业务、对线下起诉的案件实现当场立案、一码缴费,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次办结,提高立案审查效率。
为提高涉企纠纷执行质效,咸安区法院通过推行“团队办案+分段执行”的集约执行模式,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通过加强与公安、房产、市场监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在市区实现房产、股权、车辆、银行存款、税务、工商登记资料等信息网络查询,全面查人找物,最大限度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府院联动,助力企业重获生机
2022年5月18日上午,城区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咸安区法院召开,该案主审法官,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主持会议。管理人、该公司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及部分债权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其余债权人通过咸宁市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视频会议平台)线上参会。
该公司是咸宁市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其开发的楼盘烂尾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咸安区法院依法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受理此案。在咸安区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为突破困境,该公司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投入资金恢复烂尾楼的建设,楼盘竣工后出售偿还债务,使公司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
为推动该公司运行重入正轨,咸安区法院积极指导公司管理人拟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该《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一经提出,便获得了大部分债权人的认可,得以顺利通过,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会议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债务人企业脱困重生有机结合,推进了公司破产重整的进程,该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停工多年后已于近期复工。
为推进企业破产重组,促进腾笼换鸟,今年来,咸安区法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组建破产管理人协会,规范破产管理人指定程序,推动企业破产迈上快车道。通过成立审理团队,实行破产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为快速审理破产案件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通过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经营难以为继的“僵尸企业”全部纳入执转破范围。
强制执行,依法保障企业权益
“要不是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拆除了这个搭建多年的砖棚,我们公司的项目将难以推进。”
2022年8月5日,随着位于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银泉大道特1号鄂棉小区后山40栋平房处的建筑物的腾退和搭建的砖棚被拆除,压在咸宁市维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董灵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吴涛(化名)原为原鄂南棉纺厂职工,该厂2006年改制后更名为咸宁市维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维新公司开发利用过程中,吴涛拒不迁出占用房屋,且私自违法搭建500余平米的砖棚,严重侵害了维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益,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开发建设及拆迁还建等工作,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2021年7月20日,咸安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吴涛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退维新公司位于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银泉大道特1号鄂棉小区后山40栋平房处的建筑物、拆除搭建砖棚等建筑物并将土地恢复原状。虽经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吴涛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
执行工作是关乎企业合法权益能否兑现的重要一环,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咸安法院一方面将此案向区政法委汇报,一方面制定周密的执行工作方案,协调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司法公证处等9个部门,采取强制迁出腾退、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将土地恢复原状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支持了企业的经营发展,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们将立足审判职能,不拘一时一域,尽心尽职尽责,以高效优质服务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在谈到下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打算时,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说。(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