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8
12:47
潜江:“法院+工商联”同向发力 示范调解促三起租赁纠纷实质化解

近日,潜江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充分发挥示范调解引领作用,依托“法院+工商联”联调联建机制,推动三起关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先行调解阶段实质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王某、张某、李某长期租赁A单位位于中心城区的商业用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按年签订租赁合同。2025年,因续租协商未果,三人继续占用房屋经营,A单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腾退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及律师费。
案涉房屋地处核心商圈,面积约300平方米,当事人持续正常经营,纠纷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区域市场经营秩序。潜江法院立案时同步开展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与诉讼风险评估,经A单位同意,依法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鉴于三案案情相似、争议焦点一致,先行调解团队以承租面积最大、代表性较强的王某案为示范切口,主动对接各方当事人。王某表示,其多年诚信经营,未签订续租合同系因租金标准、租赁面积等事项存在分歧。工作人员释明先行调解优势、联调工作机制及同类纠纷成功化解案例后,当事人同意由法院联合工商联商会调委会开展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商会调解员立足市场经营实际,向承租人阐明诉讼时间成本与经营潜在风险,从扶持小微商户持续稳定经营角度,劝导出租方合理适度让步。
先行调解团队紧扣核心争议焦点,一方面宣讲《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不定期租赁认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提示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以示范调解案例为参照,统一调解裁量尺度,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协商、建立合理诉求预期。
经现场多方调解,王某、张某与A单位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足额支付房屋占用及租赁相关费用近20万元;A单位撤回对二人的起诉,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续租考量期限。依托前述示范调解方案,调解员同步推进李某案件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至此,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全部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以小切口实现矛盾大化解,充分彰显示范调解的实践价值:既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降低诉讼成本、防范经营与法律风险,又为同类涉企纠纷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元化解范式,显著提升矛盾调解质效,助力从源头防范化解房屋租赁领域涉企矛盾,持续优化本地法治化营商环境。
稿件来源:潜江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