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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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海清荣获“咸安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咸安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辉(右)、温泉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主任李艳(左)为阮海清(中)颁奖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近日,咸安区委政法委授予阮海清“咸安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发放3000元奖金。咸安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辉、温泉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主任李艳为阮海清颁发证书和奖金。
咸安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见义勇为人员是老百姓心中的“平民英雄”,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更要颂扬这样的人。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带头遵纪守法,为社会的平安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事迹链接:
2021年8月1日上午7时许,阮海清像往常一样到十六谭公园健身,在途经湖边时,看见一位中年女子正从岸边向湖中深水走去,他立马大声劝阻,“水很深,危险!不要往前走了!”但中年女子并未听劝,反而加快步伐往湖中深水区域走去。见情况危急,阮海清立即冲进湖中,用力拽住女子的手。此时,对方已经进入湖中深水区,头部没入水中,在被呛了几口水后,出于求生本能,她紧紧抓住阮海清的手臂不放,将阮海清拖着往水下拉。在这种困境下,阮海清并未慌乱,他稳住身体,不让女子拖着继续下沉,同时抽出另一只手臂,奋力向岸边划水。几分钟后,成功将中年女子救至岸边,在岸边热心群众的帮助下,一同将她拉上岸。上岸后,阮海清顾不上休息,对中年女子进行了简单施救,女子逐渐恢复了意识。此时岸边不少热心群众都围上来帮忙,并拨打了报警电话,但阮海清却悄悄离开了现场。回到家中,他才发现自己的脚被湖中的利石划伤,鲜血直流。
“只是做了一件正能量的小事。”获得表彰的阮海清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第一反应都会是救人,没有想那么多危险,而他只是尽了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