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2021-

05/14

11:50

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在汉召开

5月11日上午,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在汉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在各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展加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行规范化建设活动载体,聚集司法警务工作主业,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规范执法不松劲、实战练兵不懈怠、科技强警不停歇,出色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任务,司法警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会议强调,2021年是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着力加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扎实推进“六专四室”建设攻坚收官工作,为确保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司法为民,严格训练管理,提升实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的司法警察队伍。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这是司法警察工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既是理论指引也是实践指导,既是经验概括也是行动指南。人民法院和广大司法警察都参与其中,亲历践行。要努力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要强化人民警察意识。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具有严明纪律的队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纪律上、作风上、形象上,对标对表人民警察的政治使命,全面、完整、准确地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扛起应有的政治责任。作为人民警察的一员,必须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度,落实有关干警待遇,加强警务装备建设保障,为司法警察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增强人民警察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三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以忠诚为魂,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在“是谁的队伍、听谁指挥、为谁服务”问题上把准方向、站稳立场,坚决做人民的队伍、听党指挥、为人民司法服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是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形象,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处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前沿,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特别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信息化、大数据等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融媒体、全媒体的集聚传播效应,都对司法警察工作带来了不少新的挑战。细节决定成败,要善于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与时俱进,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养,打造“文武双全”的司法警察队伍,自觉践行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做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规范司法的典范。

五是要切实提高实战能力。司法警察要行使好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权责,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着眼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妥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和极端事件,把好安全防线;要加强日常训练管理,建立教、学、练、战于一体的培训体系,形成战备化、常态化的处置机制,全面提升基本体能、实战技能和心理素质,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提高全天候遂行任务的能力。

游劝荣院长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务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推动新时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上新的台阶。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在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上下真功、见成效。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要做到从严管理,也要做到从优待警,完善依法履职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司法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努力为广大司法警察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环境,为广大司法警察履职、敬业创造良好环境。要认真梳理司法警务建设与改革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查找瓶颈环节、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举措,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主持会议,总结部署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武汉中院、襄阳中院、十堰中院分别就刑事警务保障、人民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工作、“六专四室”建设作了经验交流。省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督察长余劲海,法警总队政委涂爱军,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各法警支队、法警大队负责人,法警总队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