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19-

09/03

12:12

省司法厅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省司法厅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2017年是司法行政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省司法厅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落实落地。    一、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机制。一是全面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二是把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化“法律六进”。三是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法治创建考核体系,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创建和窗口创建活动。四是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把传统美德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公共场所开设“道德法治”讲座,弘扬法治文化。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道德法治水平。   二、深化监狱戒毒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深化完善监狱、戒毒“收支两条线、综合预算、全额保障”机制,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长效机制,让广大干警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二是完善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罪犯分押分管分教制度,扎实推进监狱布局调整。三是继续深化狱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推进监狱、戒毒执勤警务模式改革。   三、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动出台湖北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便利机制,制定《关于快速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事件的指导意见》。二是加强执业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平台,健全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执业行为通报制度。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扩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到偏远地区开展法律服务。四要积极推进公证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内部人事、财务、绩效管理、质量控制等制度,探索一条符合湖北实际的公证事业发展之路。   四、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实施“大、强、新、精”战略,优化现有司法鉴定布局。探索建立统一管理的区域鉴定市场,拟将省直鉴定机构全部下放属地管理。二是持续加强鉴定质量建设,启动省级认证认可,加强鉴定执业专项检查,加大违法违规执业处罚通报力度。三是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与侦查、检察、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四是拓展司法鉴定领域。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启动食品安全鉴定试点工作。五是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积极探索涉鉴投诉“三调结合”源头治理办法。   五、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制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履职抽选等规定,逐步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理、执法、服务等方式方法创新。(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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