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19-

09/03

12:11

让业务数据分析真正“活起来”,形成“动车效应”

  “通过数据分析看出,第一检察部管辖刑事犯罪数量占比最高”

  “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别是危险驾驶罪占比较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随着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增幅较大”

  

  5月23日上午,首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在湖北省检察院“火辣辣”地进行。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主持会议。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出席会议

  

  △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主持会议

  运用一组组详实的图文数据,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闫利国汇报了第一至第十检察部办案数据分析及关注情况。

  据介绍,此次分析主要来源于近3年来的办案数据。重点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后,汇总主要业务部门办案情况,既有具体数据的分析,也有存在问题的研判。旨在准确客观真实反映一个时期内各项业务工作成效、问题和不足,为党组了解、掌握和评价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对案管部门分析出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

  第一至第十检察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并逐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工作的具体指施。

  听完汇报后,王晋检察长充分肯定案件管理办公室前期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对近3年第一至第十检察部的业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很有必要,也很有成效,具有很好的参考性和指导性。案件管理事关检察工作全局,案管办和业务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定期开展业务数据会商研判,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就下一步推动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王晋检察长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明确要求:

  增强数据分析运用的意识

  当前,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到以大数据为表征的新阶段,即以数据的深度挖掘与融合应用为特征的智能化阶段,大数据的价值和意义凸显。

  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和张军检察长的要求,把数据分析研判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院各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不仅是业务数据的生产者,更是使用者、受益者,在数据的分析研判上要更加主动,对案管部门提出的需求和建议,要积极响应,形成“动车效应”,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拓展数据分析的深度

  信息化,根本落脚点要在“化”字上,要通过深度地分析研判,把数据消化好、转化好,使业务分析真正成为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晴雨表”和指导业务发展的“风向标”。

  这次分析研判开了个好头,但是要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常规分析的基础上,在深度上下功夫,在“附加值”上下功夫,加强评价性、专题性研究。要从数据找问题,从问题分析原因,从原因寻求对策,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有针对性的增加检察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

  加强数据源头治理

  检察业务数据的质量,是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的基础,必须精准,不能有水分。

  目前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在开展新一轮业务数据核查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大力支持,共同提升数据质量,加强业务分析研判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对去年新上线的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公益诉讼三个子系统,相关业务部门从一开始就严把数据统计质量关,扣好“第一粒扣子”,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健全数据分析研判机制

  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来促进业务数据分析工作持续规范开展。一是建立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对业务分析研判报告,要及时组织部门开展讨论,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建立与检察改革相适应的数据研判机制。要围绕内设机构改革后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数据指标体系,提升数据分析的针对性。三是要建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协调沟通机制。要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实现与其他政法单位数据资源的高度共享。在此基础上,对检察业务数据与其他部门的数据进行横向比对,从中更深入地发现问题。

  省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稿件来源:-20968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