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1-

01/22

02:22

公益诉讼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1月12日早晨,在冬日阳光照射下,流经罗田县三里畈镇新桥村的巴河水面,波光粼粼。

水清、岸洁、景美。这在几个月前还是不敢想象的事。

一组照片显示,河边一度垃圾遍布,大煞风景。

2020年,罗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群众举报、走访调查,发现一些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善,甚至出现生活垃圾肆意倾倒情况。

该院与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有针对性地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新桥村党支部书记何佳波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该处水域有渡口,从渡口往返罗田、浠水的人流量比较大,垃圾随意丢在河边的情况存在时日已久。在检察院的督促下,多方共同努力形成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了困扰村庄发展的这道难题。从2020年11月起,该村增设5个公益性岗位,负责河边垃圾的收集,河边再难觅垃圾踪影。

记者现场了解到,同步解决的,还有该村几家养鸡场鸡粪传送带未密封、露天鸡粪池无遮盖的问题。

罗田的实践,是黄冈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积极通过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公益诉讼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2020年黄冈市检察机关收获满满。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交流。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经与当地交通运输及电力部门磋商,将县域内128根占道电线杆“搬家”,消除道路交通和居民出行安全隐患。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在各乡镇开展乡村垃圾整治行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据介绍,2020年,黄冈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71件,督促30家企业整改环境污染问题,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地384亩,整改问题窨井盖786处,补植复绿林木137亩,处理固体垃圾4971吨。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表示,该市检察机关今年将加大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力度,为大别山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