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2024-

04/25

02:09

咸宁检察机关去年发放司法救助金244万余元

“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村里给我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方便我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在入户回访时,被救助人李某某的儿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4月15日,记者从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该市检察机关开启“检护民生”国家司法救助回访活动,集中对2023年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

连日来,咸宁市检察院联合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通山县检察院、崇阳县检察院,对被救助人李某某、吴某某、邓某某等人进行回访,核查司法救助金是否发放到位,了解被救助人生活现状,并开展心理疏导,鼓励他们重燃生活的信心,勇于面对生活困难。

对因在外地打工、行动不便的被救助人,该市两级检察机关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一一进行回访。回访中,被救助人真情流露,有的已找到新工作,开始新的生活;有的乐观开朗、积极向上,感谢司法救助带来的温暖。

4月12日,咸宁市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集中回访座谈会,通报2023年咸宁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情况,与会人员就当前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案源渠道狭窄、一次性救助有限等问题提出建议。

咸宁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和“流域治理”专项活动,咸宁市检察机关将与乡村振兴、妇联、民政、残联、退役军人管理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对生活困难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进行多元化帮扶救助,充分发挥联动机制,打通多元救助“绿色通道”。

据悉,2023年,该市检察机关共救助1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244万余元,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通城县检察院和上海市金山区院跨省联合救助案例入选全省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极目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