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30
13:39
湖北咸丰:文火精调“散伙饭”变“团圆饭”
“一碗炒饭差点成了‘散伙饭’!幸好检察官帮我们重归于好,不起诉是最好的结果,大家都高兴!”3月28日,被害人徐某某在听证会上的一席话,颇有破镜重圆的庆幸与感恩。随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做不起诉处理。
2024年5月16日,廖某某、徐某某等人一同晚餐期间,徐某某让他人将自己碗中未食用的炒饭分食。“剩饭是给狗吃的”,廖某某的这句话,引爆两人口角拉扯。之后,徐某某将一把菜刀藏于身上找到廖某某,两人再次扭打起来。廖某某拳殴徐某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之后廖某某夺过菜刀,向徐某某腰部挥砍,随后两人被拉开。经鉴定徐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态度强硬,坚决拒绝。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阅卷宗后认为,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偶发冲突,廖某某主观恶意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对于此类偶发于熟人间的轻伤害案件应当以调解优先。此外,双方都是小微企业负责人,化解矛盾对于安商稳企具有积极作用。
初次调解,廖某某坚称自己正当防卫,二人相互指责,拒绝进一步沟通。“目前双方情绪激烈、矛盾尖锐,若不能妥善化解,简单程序办结,可能激化矛盾。”回顾初次调解检察官分析,“矛盾根源不在‘一碗饭’之争,应该找准焦点,精准调解。”
为提升调解效能,检察官申请“提级办理”,由分管领导包案,并组建专班。研判案情后,专班深入听取双方及辩护人意见,了解两人交往情况,查找心结所在。
“一起吃饭的都是熟人,我还带着女朋友,徐某某不顾我们是‘干亲家’的关系,一点面子也不给,让人非常恼火。”
“廖某某当着我的员工让我下不来台,换成谁都会生气?”
在检察官的循循引导下,两人道出原委。厘清矛盾根源后,调解工作便有的放矢。专班向廖某某及其辩护律师申明廖某某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促进廖某某悔罪认错;邀请双方熟人作为“特邀调解员”,修复双方友情,促成和解。就这样,廖某某开始认错,检察官适时组织第二次调解。
“监控显示徐某某始终没亮刀,现场未使用,未对你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你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检察官一帧帧解读监控画面,向廖某某释之以法。其次,晓以利害,说明其有从轻处罚情节,如果进一步得到谅解,可获得更大的从轻幅度。最后,动之以情,以“干亲”的真情引导双方放下面子之争。
精心调解下,廖某某现场向徐某某诚恳道歉,徐某某则大方表示放弃医疗费以外其他赔偿,两人达成赔偿协议,终于重拾旧好。
本案的妥善办结,是咸丰县检察院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真实写照。该院积极构建“诉前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灵活运用领导包案、溯源调查、公开听证、刑事和解、保证金提存、司法救助等“组合技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稿件来源:咸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