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2019-

09/03

12:12

巴东县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公开宣判

  近日,巴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巴东一夜市经营业主李某铺涉食品安全领域犯罪一案经巴东法院公开宣判,李某铺获刑8个月,惩罚性赔偿123580元。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6月21日至8月26日,被告人李某铺在经营夜市期间,为吸引顾客,增加收入,多次从药房购买药品阿咖酚散(俗称“头痛粉”),并将其投入店内麻辣烫底料中供顾客食用,获利12358元。

  检察机关遂对李某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求其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和交纳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23580元。

  据悉,该案是巴东县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稿件来源:-20968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