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20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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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及其事迹公示通知(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四年一度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2021年11月,各省级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机构,按照《关于评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推荐上报了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其事迹。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134个、先进个人130名。

自今日起至12月6日,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日

北京市

于阳,通州区公安分局环食药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主动研判持续攻坚,牵动侦办案件311起、抓获635人,破获首起跨省处置废旧电池污染环境、全市首起诈骗生育津贴医保基金等案件,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

史颖,女,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负责人。注重发挥网格巡查作用,做好未诉先办,建立网格员“早点名、晚汇报、周例会、月排名、季评比”机制。新冠疫情期间,上报网格案件任务完成率244%、巡查覆盖率100%,稳居全区前列,确保疫情类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受到群众好评。

张易经,怀柔区委政法委综合治理科科长。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全国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协调整治非法劳务市场、有序疏解流动人口4000余人,立足怀柔科学城建设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群众安全感指数提升明显,2018、2019年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第一。

王艳菊,女,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着力实现惩治犯罪与环境保护同步效应,通过审理涉水库犯罪案件,开展法治保水巡回宣传,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全流域协同治理。

李智,延庆区张山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副科长。紧紧围绕冬奥会筹办,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等专项排查140余次,完善外围团队应急值守、指挥体系、网格巡查、动态摸排等机制,圆满完成场馆预认证、来访考察、相约北京系列测试等前期保障工作。

天津市

沈文涛,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三支队三级警长。以禁毒人民战争为抓手、以社会协同参与为依托、以智慧手段赋能为支撑,利用侦查、情报特长,实行“预警研判、前置管理”,指导各区公安部门对易制毒化学品梳理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社会面涉毒风险隐患。

赫连建敏,女,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负责立案诉服、分调裁审、集约送达、多元解纷、评估鉴定、12368滨法智服平台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她十年如一日,坚守平凡信访工作岗位,接待来访群众4680人次,处理信件2000件次,调处信访事项100余次。

吕猛,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一级主任科员。从事平安建设10年,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部署,参与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及运行机制,参与起草制定工作要点、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等。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考评、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

赵一龙,东丽区委政法委维稳协调科科长。疫情爆发以来,他带领战友争分夺秒,每日排查“高危”人员信息。创新打造东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升级版”,实现“四失五类”“一老一小”等14类4万余名重点关爱人群一网精准统管。在 “飞地”治理攻坚战中,他将区内各类“飞地”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彻底解决。

朱江,武清区委政法委综治指导科副科长。制定“平安村庄”创建相关文件,为各镇街开展“平安村庄”创建提供具体指导。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和矛调机制在“你”身边等专项行动,年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推动成立“武清区乡贤人民调解协会”。积极开展平安铁路“清朗行动”。

河北省

孙嘉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他推动建立新区平安建设领导机构,健全平安雄安制度机制。牵头设立新区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群众工作中心、白洋淀水上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为新区建设发展贡献平安力量。新区在全省平安建设评价中多次排名第一。

张东河,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村党支部书记。他大胆尝试将企业管理模式运用到村集体管理,创新机制,推动民主自治;建立组织,完善平安机构;落实制度,加强技防联防;宣传教育,强化平安意识;大兴文化,重塑古镇雄风。

王兵,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在执行岗位,他全年无休,冲锋在前,累计执行到位6.27亿元,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最强执行干警”;在审判岗位中,他恪守司法公正,无一超审限,平均案件审理用时30天,让当事人胜败皆服,获评第一届“冀青之星”。

尚菲,女,邯郸市冀南新区公安分局花官营派出所长。多次荣获省市奖励,担任派出所长以来,结合辖区实际创建了“三圈+三队”管理模式,使得枫桥经验在冀南大地落地生根;破获电动车盗窃案件40余起,全心全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先进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

山西省

祝佳,女,忻州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室主任。从事平安建设工作十余年,把涉及老百姓冷暖安危的每一件小事都放在心上,为推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落实,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强化综治政策工具运用发挥了参谋保障作用。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王赛赛,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司法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承办过一大批大案要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办多部门联合督办的陈鸿志等80余人涉黑案,持续开庭19天,解决100多个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形成300余万字审理报告、80余万字判决书,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王军,中煤平朔发展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调解纠纷30年,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放在首位。母亲病危时,他正在调解一起社区群体斗殴纠纷,当纠纷化解后已是深夜。刚进家门,电话响了,母亲走了,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但他为社区安宁撑起一片蓝天。

闫红花,女,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工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平安建设提供制度遵循。认真研究新时代平安建设工作特点,立足检察职能挖掘平安检察动力,在认罪认罚从宽、落实少捕慎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吴志花,女,朔州市怀仁市同仁家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作为一名“80后”年轻干部,工作兢兢业业,以脚步丈量网格,用三年时间把一个零基础新社区打理得红红火火,创造性提出“党建联盟、五进一延”工作思路。在建党百年华诞之际,被党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

刘安,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二级警长。驻守在恩和哈达派出所22年,足迹踏遍了辖区30万公顷的每一个角落,2011年和战友冒着零下近50度严寒,连续追踪九天九夜,成功破获“12.08”特大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周天放,蒙古族,自治区兴安盟委政法委科长。他是政法工作的老兵,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创新,在平安建设、社会体制改革、扫黑除恶、整治涉煤领域扩散蔓延问题等工作中均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被自治区综治委评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年“百佳综治人物”。

徐欣,女,达斡尔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探长。2017年起参加反诈骗工作,对接三十余个行业部门,沟通公安内部十余个警种,下发预警线索数百万条,破案抓人同比提升数倍,为“天下无诈”作出重要贡献。

辽宁省

刘莹(因公牺牲),回族,营口市公安局经保分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原大队长。从警26年,先后指挥侦办了部督“4.19”、“9.03”特大污染环境案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污染环境案件。组织侦办的3起刑事案件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环境安全保卫战线“十大精品案件”。

赵红旭,女,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生产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平安建设载体活动作为日常工作、文化建设、党建融合发展的结合点,围绕辖区内商圈,积极打造“红色物业”,营造社区“家文化”,使城市基层党建富有时代气息,使社区活动充满温馨气氛。


胡浩,满族,铁岭市调兵山市平安办负责人。2004年参加政法工作以来,在基层综治工作岗位上,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身心投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工作中,着眼于细、落地于实,是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岗位上的一颗坚实“螺丝钉”。

吉林省

王瑞峰,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土城子派出所一级警长。2018年破获特大团伙贩毒案,抓获涉案人员44人,收缴毒品4910余克,现金100余万元。2019年破获“4.02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境外犯罪嫌疑人10人,缴获大麻2.5吨,先后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民警和全市政法模范。

孙俪艳,女,通化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从事平安建设工作20年,是履责担当的先锋。提出开展“友邻携手、相知相帮”互助组活动。通过突出十项社会治理重点,擦亮十张“通化名片”。创新“发挥高校在平安建设中的能动作用”等创新做法,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取得良好成效。

宋佳慧,女,白山市抚松县司法局松江河司法所一级科员。共调处民事纠纷近1000余件,涉案金额总数高达3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案件500余件,涉案金额总数高达4000余万元。带领松江河司法所连续两年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单位”。

张杨,女,满族,四平市委政法委九级职员。作为四平市硕博引进人才,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疫情排查和吉林省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志愿服务。在平安四平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展示了新时代青年平安建设者的优秀形象。

黑龙江省

梁立华,桦南县司法局明义司法所所长。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基层一线,调解民事矛盾纠纷2900余件,无一件上访、错案;接收的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无一人重新犯罪,为基层平安建设筑起坚实的法律堡垒。

侯兆国,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多年来无私忘我投身平安建设工作,务实创新,锐意进取,业绩突出,曾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李思佳,女,漠河市西林吉镇明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坚持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整合驻区单位力量组建“北极圆梦团”,攻坚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113名圆梦团队员、12名圆梦使者、 10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微心愿”107个。

上海市

樊燕辉,女,普陀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坚持平安是底线安全,探索矛盾纠纷“三元六分”机制,推动楼宇治理,打造“市域平安 善治普陀”;坚持平安是首要民生,用200余项数据智慧碰撞平安工作“落棋点”,系统治理突出问题,以“平安指数”赢得“满意指数”。

刘文彦,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主任。从事平安工作11年来,扎根一线、敬业为民,先后化解矛盾纠纷360余起,保障辖区18个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深化“综合管理+社区大脑+流程再造”市域治理新模式,努力在平安中国建设中交出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万道军,杨浦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善作为,十年来立足综治工作岗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扎实推进地区平安建设,推动形成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市域社会“四式治理”等创新模式和做法,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区级以上荣誉20余项。

吴清荷,女,闵行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认真组织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各项工作,深化平安协同治理机制,提出“一街镇一品牌”优秀案例评选方案,推动建立区级档案库,全区入室盗窃案件降幅达9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升。

黄国平,青浦区委政法委综治室主任。坚守平安建设岗位37载,时刻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走访村居综治中心270多家,全区新增智慧安防小区559个,安装监控1.6万套,全力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安全感测评”中,青浦区连续3年得分和排名上升。

江苏省


刁长城,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负责政法委常务工作以来,在全市率先配齐669名专职网格员和787辆专用巡逻车,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9888路,打掉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推动化解矛盾纠纷9.3万件,全区平安建设、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连年全市第一。

言洪萍,镇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专业大队大队长。多次担任部督重大案件技术问题攻坚领军人,参与侦办亚洲首例中文暗网交易平台案、国内首例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淫秽视频案等百余起重大案件,在打击利用暗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犯罪方面成效突出。

潘剑铭,苏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主任。较早开发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在全省率先探索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打造了“天堂经纬”金字招牌;在全省首创全域矛调中心建设,在全市网格内开展党建引领“根系工程”,开展“格群共治”。

浙江省

顾人,省委政法委平安综治督导室主任。认真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大会胜利召开。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

潘明杰,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司法部最美人民调解员提名奖、省司法厅特级人民调解员,“老潘警调(联调)中心”被评为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以及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陈旭明,德清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平安办主任。创新平安建设“工作亮相、考核亮牌、问责亮剑”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有力推动德清县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刘洪英,女,嘉兴市秀洲区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坚持奋斗在秀洲平安第一线30年,参与和推动秀洲区获得省首批平安一星金鼎,连续十六年创建“平安区”。

周翔,开化县公安局网警大队长。潜心钻研、全力攻克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成长为衢州地区刑事侦查领域的领军人物。先后侦破数宗大型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160余名电诈犯罪嫌疑人,扣押发还2000余万元赃款,曾获第九届“最美衢州人”年度人物。

安徽省

彭蔚峰,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持续强化平安建设工作,培育了一批平安建设本地品牌,诉调对接平台规范化建设被评为优秀项目,马鞍山市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率排名全省第一,连续9年获得“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称号。

尹雯雯,女,宿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始终以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坚持站稳基层基础立足点,在平安建设工作道路上留下了一串扎实而闪光的足迹,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9年度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

金其华,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调委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3年,先后化解矛盾纠纷千余起,成立六安市首家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荣获“全国新时代调解为民好榜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

海超,回族,亳州市涡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三十多年奋战在平安建设工作第一线,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目标,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集中力量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梁利,女,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党委书记。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冉庙乡平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次获评平安建设优秀乡镇、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福建省

郑武进,莆田市仙游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扎根在政法一线,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被记个人三等功,获评“全省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最美劳动者”“仙游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仙游县枫亭镇突发疫情后,坚守抗疫第一线,连续8天夜以继日忙碌,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王国顺,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处长。长期奋斗在政法战线,经历多岗位历练,熟悉平安建设业务,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承担省扫黑办日常工作以来,有效发挥协调推动、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办文办会等枢纽作用,受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嘉奖。

李明毅,三明市法学会二级主任科员。善于发现和总结平安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推动了“一党委三中心(站)”“六无”村(社区)、“乡贤回归助力社会治理”“网络生态治理中心”等一批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平台建设,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作用。

黄佶喆,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个人办理的涉黑涉恶案居全市基层法官之首,数量多、效率高、质量好。在办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中,持续高强度工作导致喉咙“失声”,自行到医院注射喉咙“封闭针”后以顽强精神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蓝浩成,畲族,龙岩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构建压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四维工作法”、2017年和2019年省对市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考评获全省“优秀”等次、平安建设“三率”综合指标连续11年居全省前列,被评为“2013-2016年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龙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魏良康,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综合处负责人。牵头对20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乱点开展整治,创新基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模式,推行精神障碍患者政府兜底医疗和居家看护奖励制度,平潭连续9年未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被授予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个人、市级“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江西省

徐晓洋,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特巡警分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在九江市浔阳区创建“浔城志警”,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协会现有平安志愿者13000余人。现全市1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志警协会,总人数已达3万余人,有力推动了九江市平安建设工作。

刘志友,江西省赣州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自2004年开始一直从事平安建设工作,始终做到吃苦耐劳、积极履职、勇挑重担,是一名辛勤耕耘在基层政法综治战线的业务“尖兵”,为赣州四次获得“长安杯”做了大量工作。

吴仁才,鹰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十年来,他以自己坚定的初心使命、厚植的为民情怀、忠诚的担当作为、廉洁的无私奉献,为鹰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评全省先进、连续8年蝉联全省平安建设先进桂冠作出了重要贡献。

余昌洪,靖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自2012年分管平安建设,2018年分管扫黑除恶工作以来,推动靖安县平安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宜春市2017至2020年度连续4年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2018至2020年度,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县。

山东省

郝润霞,女,聊城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参与并协调完成了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推动中督案件唐某某涉黑案顺利办结,协调组织打掉黑恶势力70个;推出了“一乡镇一团队”“五级联动智治平台”等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打造民情“格子铺”品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万余件。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