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2025-

06/16

18:40

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系统推进防非打非各项工作 为湖北支点建设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非法金融活动涉及面广、涉众性强,严重危害经济金融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过去一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防非打非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完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呈整体收敛态势,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制启新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2024年10月省级层面成立了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以下简称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

  机制各成员单位深刻把握防非打非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维护我省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形成了防非打非强大工作合力。

  目前全省17个市州已全部建立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并推动各县(市、区)抓紧建立相应机制,力争2025年6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专项行动

  2024年开展的为期2年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将于2025年12月底收官。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各单位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风险排查。每年年初,各地各单位用3个月时间,全面排查辖区内、行业领域内金融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并分类推进处置。

  强化大数据监测。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持续优化。依托省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归集政务、第三方机构等方面的数亿条数据,对省内风险实施监测。

  强化一线巡查。各地将防非打非工作融入基层平安建设治理体系,全省近20万名基层网格员奋战在日常巡查岗位;省及17个市州全部设置举报奖励电话及电子邮箱。

  善作善成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在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统筹下,各地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防非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2024年累计开展“七进”(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进网点)宣传21334场次,宣传覆盖人数620余万人次。

  协同发力,条线推动。全省法院系统通过网络直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方式,对民众开展警示教育。湖北金融监管局组织银行保险机构滚动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34万余份。湖北证监局指导证券机构针对老年人、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防非主题讲座。全省民政系统举办大型宣讲活动2000多次,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防非知识。

  市县主导,纵深推进。武汉市加强“防非轻骑兵”品牌建设,招募24名公益讲师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宜昌市组建19个防非宣讲团队,深入1629个社区开展宣传。襄阳市组建金融青年“防非处非”志愿服务队以巡展巡讲、金融夜校等方式向大众宣讲。恩施州将防非宣传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棒鼓、六口茶、龙船调等传统表演。

  科学谋划系统部署防非打非工作

  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对全年防非打非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今年重点推进四方面工作,一是扎实做好打非专项行动顺利收官,紧盯工作目标,持续攻坚整治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查,稳妥出清风险;二是整合宣教工作力量,优化宣传内容方式,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宣教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将防非打非工作嵌入到各行业执法监督全过程各环节。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着力提升齐抓共管工作效能,有序压降存量风险,全力破解处置难题,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处置,加大化解力度。

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讲座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教你“避坑”

  第一大类:“养老公寓”“免费旅游”……这些骗术专盯老年人

  案例1:“养老床位”投资陷阱

  陈女士在小区广场看到“夕阳红养老项目”宣传,业务员承诺投资10万元可获得年息18%,还能优先选养老院床位。

  在建立联系后,项目负责人带陈女士参观了在建的养老院,出示了“政府批文”。

  “我抵押房子投了30万元,前三个月按时收到利息。但半年后公司人去楼空,所谓的养老院地块竟是临时租用的荒地。”陈女士说,“我的养老钱没了,房子也被银行拍卖。”

  自2014年8月起,王某某以养老院的名义组建营销团队,通过发放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等方式,宣传其名下所谓“投资高回报+优惠享受养老服务”等投资项目,即签订床位预订合同、缴纳预订金能够获得年化7%—18%的利息,后期入住可享受优惠价格,吸引中老年人投资。

  2023年2月5日,公安部门对王某某等采取强制措施,核查未兑付金额3亿余元,涉及人员3100余人。上述资金中,绝大部分被王某某个人挥霍,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归还所欠的民间债务和银行贷款、发放销售团队提成等,仅有少量资金用于养老公寓等日常经营。目前,53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走进群众。

  案例2:以购买旅游套餐为名的非法集资

  62岁的王女士退休后闲暇时间多,2023年3月经人介绍参加了一家旅游公司组织的2至3天免费周边游,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

  途中,旅游公司在大巴车上举行了小型推介会,并特意在酒店举行了宣讲会。宣讲会上,公司声称其总部设在某中心城市,在多个城市设有分部,且旗下拥有众多实体产业,实力雄厚。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新的旅游产品,客户可以当场签订合同购买。

  据宣讲会主持人介绍,这款旅游产品以680元至2万元不等的价格,将10至20条旅游路线打包出售,涵盖短途游到高端境外游的各种选择。客户购买后,若无法前往旅游,可将款项作为公司的投资理财,助力公司开拓新的旅游项目。作为回报,公司会按投资额的10%至15%发放额外收益,分5个月逐步发放到位。

  听完宣讲并观看了公司的宣传视频后,王女士觉得这个产品非常可靠。她询问了几名同游的朋友,得知他们都曾购买过该公司的套餐,并且收益都能按时到账。于是,王女士决定投资。她先掏出了10万元购买了十个月分期的旅游路线套餐,成为会员后,又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投资了27万元。期间,她还收到了公司发放的“补贴”。

  然而,到了2023年10月,王女士发现公司的定期返利突然停止了。2023年11月10日,王女士发现其投资的旅游路线分期返利及本金无法兑现,与其他多位投资人一同前往该公司,向负责人高某寻求解释。然而,高某却以敷衍的态度拖延回应。无奈之下,他们选择报警,公安民警迅速行动,将高某等人控制,并以此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风险提示:

  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在一些地方多有发生。办案发现,此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非法集资手法多样、迷惑性强。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人工智能”“区块链”、股权投资、私募等“高大上”概念或“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情况,打着“投资赠送养老服务”的旗号实施非法集资;有的以贴近老年人日常生活的旅游、养生、家政等服务为噱头,私设资金池非法集资;有的甚至针对不同老年人精准“画像”,分类设计非法集资模式,引诱老年人入局。

  二是“以房养老”非法集资犯罪风险更高。有的不法分子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高风险理财项目等包装成安全可靠且能获取高息的养老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个人房产抵押并将抵押款用于项目投资。“爆雷”后,抵押房产被处置变现,导致老年人不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无家可归、背负巨债的境地。在这一过程中,一些贷款中介、助贷机构帮助不法分子寻找老年投资者,联络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等出资机构,并居中撮合双方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甚至帮助老年人虚构、伪造与自身资信状况不符的贷款材料,陪同出资机构实地查看抵押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代偿抵押利息等,沦为不法分子非法集资的帮凶。

  三是追赃挽损难度较大。该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将吸收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填补投资亏空,案发时赃款赃物无从追缴。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操纵多个账户层层划转资金,将吸收资金汇聚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黑箱”,并在资金走向上作技术处理以逃避侦查,导致追赃挽损困难。尤需注意的是,部分受害老年人在钱财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未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或未妥善保存收据、合同等关键证据,增加了司法机关追查涉案资金难度。

  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广大老年朋友要注意增强防非意识,对“高额返利”“千载难逢”等说辞保持高度警觉,遇事多与子女商量,不信“大饼”、不贪“小利”,多了解社会热点、金融知识、国家政策等,选择正规机构、渠道开展投资理财活动,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实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银行工作人员深入街巷,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第二大类:资金入社、高额返利……农村朋友要警惕这类非法集资

  案例3:借农业合作社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2014年,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该案涉及3.6万农民、集资额高达12亿元。

  该合作社由巩某某等人于2007年发起,组织了37位农户,共同出资6000万元,巩某某被推举为合作社的理事长。合作社的初衷是服务农民,促进农业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运营模式逐渐偏离了正轨。

  2011年,巩某某等人宣称找到了一个极具潜力的项目——富硒小麦。他们声称这种小麦富含对人体有益的硒元素,市场前景广阔。这一消息迅速传开,吸引了大量农民的关注。为了吸纳更多成员,巩某某等人开始承诺高额的利息回报。他们声称,只要在三地合作社入股1万元,就可以获得100袋面粉,并且还能享受4个月30%、1年100%的高额利息。如果投资者想要退社,不仅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息,已经食用的面粉还免费赠送。

  闻听这则消息,附近村民禁不住诱惑跃跃欲试。村民老李本不想投资,可看到同村大部分村民均已加入,也忍不住投入了5万元。到2013年6月,合作社融资资金总额达到80多亿元,建立了265个服务站点。

  然而,吸收来的资金并未用于所谓的农产品生产与投资,而是被巩某某等人不断挥霍。对于需要兑付的资金,也只能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来维持。

  长时间下来,资金漏洞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了崩盘。许多农民在投入大量资金后,发现无法提现,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2014年12月,警方对该合作社立案侦查。后经法院判决,巩某某等人锒铛入狱,而非法集资的钱款由于被巩某某等挥霍一空,村民们账户中的钱也终究无法兑付。

  风险提示:

  农民合作社,亦被称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领域涌现出的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它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上,汇聚了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同类农业服务的提供者、使用者,共同组成一个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然而,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省打非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大家如有加入农民合作社的需求,一定要考察其是否有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是否获得业务批准,同时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切莫贪图小利,捡到芝麻丢了西瓜。

志愿者向市民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这些防非知识不可不知

  非法集资作为典型的非法金融活动,其本质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什么危害?

  1.参与者财产损失。非法集资通过高息诱惑吸收资金后,资金常被挥霍、转移或隐匿,导致参与者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2.滋生关联犯罪。非法集资常伴随传销式推广、虚假宣传、洗钱等违法行为。

  3.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大的非法集资案件往往具有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兑付比例低的特点,易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4.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集资以欺骗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破坏正常信贷和投资环境,极易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小品演绎以案说法。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个步骤:

  第一步描绘美好未来

  非法集资者常常会编织出“高大上”的项目,利用“新技术”“新政策”等概念,或是以“投资理财”“康养服务”等为幌子,许诺丰厚的预期回报,并强调项目的独特性和不可多得的机会,以此激发群众的兴趣和欲望。

  第二步营造声势

  非法集资者接下来通过媒体宣传、名人站台、举办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扩大宣传声势,采用组织旅游、赠送米面油小礼品等手段来拉拢人心,大肆渲染其项目的“巨大潜力”,并展示真假难辨的“技术认证”“政府批文”等来增加可信度。

  第三步骗取资金

  非法集资者通常利用返点、分红等方式,让参与者初步尝到甜头,从而深信投资项目的高收益性和安全性。还会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发布虚假利好消息等,促使参与者追加投资并积极动员亲友加入,使得集资金额不断攀升。

  第四步卷款潜逃

  非法集资者通常在成功“吸金”一段时间后选择跑路,有的最初目的就是骗取吸收资金,有的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而集资参与者往往面临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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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出现了哪些新特征:

  一是互联网成为主阵地。非法集资活动从原来的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网上网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演变。

  二是由实体向虚拟、由单一向复杂的方向演变。非法集资逐渐脱离了实业,泛金融化特征比较明显,有的包装成理财产品,有的借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新型模式,同时还呈现出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复合交织的趋势。

  三是追逐热点、攀附政策。“时髦概念+政策捆绑+高大上包装”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黄金三要素”。如“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区块链、要素市场、5G网络、碳中和等概念,先后都成为非法集资的马甲。

  四是离散化、隐蔽性明显。集资活动由原来的一地一市的实地经营,转向离散化的线上经营,有的非法集资主体频繁变更注册地和开销户,有的借助大量关联企业和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的吸收、转移和返利,跨省、跨域甚至跨境传播已经成为常态。

  五是新业态还在涌现。一些新型经营业态迎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呼声迅速兴起,部分纯粹搞诈骗、集资、传销的“伪创新”也混杂其中。


稿件来源:湖北金融、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