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2021-

09/24

03:37

汉川:黄龙湖198亩填占湖面恢复了湖泊水面

“黄龙湖198亩填占湖面恢复了湖泊水面,湖岸线全部整理完毕,绿化也全部恢复。另外270亩沿湖渔池退渔还湖,不仅扩大了湖面面积,而且全部水面连成一片,更好看了。”

9月18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蒋蓉向前来视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高兴地介绍该市黄龙湖填占湖面整改和生态恢复情况。

黄龙湖是汉川市某乡政府管理的小型内陆湖泊,水域面积约3200亩, 2012年列入第一批《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2012年,该乡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开发商开发兴建集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于一体的综合社区,该项目主体拟投资170亿元。 

2021年2日22日,汉川市检察院从媒体上得知:该项目2017年开始筑坝拦汊,2018年开始填湖占湖,至2020年5月违法填占黄龙湖面积约198.33亩。

获悉该消息的第二天,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就到该乡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湖泊破坏情况。其中首次采用无人机现场航拍调查受损情况,调取黄龙湖卫星影像图等了解被填占湖面面积,收集孝感、汉川两级政府关于黄龙湖填湖占湖整改情况等相关资料和证据。

该院调查发现,媒体报道黄龙湖被填湖占湖198亩的消息属实,按照汉川市此前制定的《黄龙湖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发商应清除非法占用的7处湖泊面积共约198.33亩,2021年1月31日前应完成土方清挖施工任务,2月28日前彻底完成岸线整理及相关生态恢复工作。但至2021年2月23日该院立案时,该项目土方清挖施工任务仍未完成,岸线整理、复绿等工作尚未开展。

“该项目违反湖泊保护规划,侵占湖泊资源,破坏湖泊生态系统,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汉川市检察院分别向该市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和该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湖泊管理和保护职责,及时查处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监督项目开发商及时清挖填占的土方,整理湖泊岸线、恢复绿化及相关功能。

同时,孝感、汉川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整改责任落实力度,推动整改任务完成。汉川市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主管部门与该乡政府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黄龙湖下湖汊清源清淤、岸线整治、恢复绿化等相关具体施工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期时间和进度,加快施工进度。

整改过程中,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及时了解和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多次现场集中会商,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中的相关问题。

“截至3月29日,累计组织挖掘机械592台次、转运车辆877台次,转运各类苗木1226棵,共完成土方清挖任务约18.45万方,基本完成土方清运;开展岸线整治约2320米,绿化850米,种植垂柳576株,撒播草籽5800平方米……”该乡乡长、黄龙湖“湖长”周文新介绍,“除雨天外,日以继夜清挖、转运土方,紧张施工,最终按整改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并于3月29日、4月9日、4月23日先后通过汉川市、孝感市和湖北省政府现场验收。”


据悉,根据检察建议,汉川市还以此为鉴,对全市15个湖泊开发现状开展全面摸排,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湖泊保护、管理和监督机制,大力开展湖泊保护宣传和教育,切实加强全市湖泊的管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