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2023-

09/28

18:06

标的390万元的建工纠纷开庭即调解!秘诀是…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承办法官彭笑美当庭调解一起标的额为390万元的建工纠纷,原告愿意给予宽限时间,被告亦同意尽快付款,“法官,我们调解好了!”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法庭致力于优化诉讼调解和涉企营商环境的 一个缩影。近年,五里界法庭受理的建工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然建工纠纷往往涉案标的大、证据材料多、矛盾争议大、鉴定周期长,让该类案件调解难度升级。

为此,法官彭笑美立足能动司法,带领团队探索全流程贯穿的调解模式,让当事双方明辨是非、明晰利弊、明确需求,让涉企纠纷“调”的高效、“调”的专业、“调”的安心。

一甄别,准确定位矛盾根源

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法官会在诉前“一案一评估”,对诉讼主体的经营情况、案情来龙去脉、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初步分析,评判该案是否具有调解的空间,对于焦点明确或有调解意向的案件,积极居中调处,引导双方表明核心诉求,对于矛盾争议极大或履行可能性较低的案件,不做“和稀泥”的和事佬,而做明是非的“好判官”。

二调解,利弊释明重建信任

商事主体偏好成本更低、时间更短、风险更小的方案是为最优,而调解相对判决的确具有诉讼成本较低、纠纷灵活化解、商业信誉保护的比较优势,每次调解前,法官除了向涉企双方释明调解优势,同样释明现有证据是否足够、法律法规是否对其有利、判决结案可能存在的后果、可能存在的其他解决方案等,帮助双方正确评估风险,依靠司法职权的公信,以及失信惩戒的兜底,打消顾虑,恢复信任。

三督促,科学方案确保履行

涉企双方愿意修复关系,接受调解,主要是想避免执行风险,以时间上的宽限、金额上的让步,换取履行到位的可能。故法官在调解时,一方面确保调解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履行不能或客观障碍;另一方面,注重方案的可执行性,即便进入执行程序,仍然有强制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在调解达成后,承办法官及助理线上跟进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及时付款,及时解除财产保全,实现调解全流程跟进和把控。

调解一个案件,重建一次信任,盘活一场交易。调解既是专业活,也是精细活。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五里界法庭坚持最大程度降低营商成本、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效、最大力度便企惠企,助力县域经济持续向好向优发展。

(通讯员 杨紫玉)

稿件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