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2023-

11/21

10:07

湖北检察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 四级联动上门听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通讯员杨向东摄)

“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立足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促进和解、定分止争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省检察院检察长说。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对标对表最高检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以加强诉源治理为重心,积极开展检察实践、创造检察经验、打造检察样板,成效明显。

刑事和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在一起车祸中,一辆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手受伤,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认定,电动车手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经调解无果,警方将案件移送汉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发现,电动车手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其父母带着孩子们从外地来鄂务工多年;摩托车手家中有3个孩子,其妻患有重病,家境困难。

如果一诉了之,电动车手可能因被判实刑而中断学业,遇难者家属的困难也得不到实质解决。承办检察官在着手办理移送法院审理相关手续的同时,决定作最后的调解尝试。

根据多方沟通和此前多次调解的情况,检察官精心精细制定矛盾化解方案——依法依规科学测算赔偿金额,给出赔偿金额建议,同时建议赔偿金分期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分期赔偿”方案一经提出,当事双方均表示认可,调解僵局就此打破,成功促进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该“分期赔偿”办法,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惩戒和教育,又保障了被害人一方的权益,以最小成本化解涉案矛盾,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又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2023年以来,共促进5378件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领导包案,推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感谢你们,帮老李打开了30多年的心结。”近日,李师傅的妻子激动地对承办检察官说。

30多年前,李师傅因不足百元的利润分配与合伙做生意的亲戚发生纠纷,继而诉诸法院。后因不服法院裁判,他持续上访。

今年初,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将李师傅的信访事项确定为该院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年度攻坚案件,与仙桃市检察院分别组建由院领导牵头的化解工作专班,通过审阅资料、走访调查、梳理分析等,全方位对原案及次生信访案件进行复盘溯源,找准症结,理清思路,对症下药。

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同时,通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邀请武汉高校知名法律专家团队作为第三方对相关评查意见进行复核,最终帮助老李既解法结、又化心结。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落实领导包案责任。2021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289件。

对积案100%落实领导包案。

因医疗纠纷,当阳居民丁某及其父亲历经12次诉讼与监督程序,其间多次上访。

省检察院将丁某案作为重点重复信访案,由省、宜昌市、当阳市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以“如我在诉”精心化解,最终,丁某及其父亲自愿息诉罢访。

与此同时,积极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到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为99.64%,推动初信初访工作向群众困难实质性解决、矛盾实质性化解方向深化。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群众信访中,重复信访、涉检信访同比均分别大幅下降。

公开听证,助力解法结化心结

7年申诉无果,申请再审被驳回。因房屋被强制拆除引发争议,余某对当地作出的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不满。

收到余某抗诉申请,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全面核实认为法院裁判结论并无不当。

检察官没有将案件一退了之,而是瞄准余某与当地政府之间纠纷的根源做化解工作。

去年9月19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梅扬等担任听证员。

在前期多次磋商的基础上,当天听证现场,经检察官、听证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余某和当地政府签了和解协议。

我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检察听证答疑析理、辨明是非、化解矛盾的优势作用,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当事人身体情况、家庭状况等不同情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召开听证会,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就地化解。

广泛开展上门听证,及时将涉案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浠水一对兄弟,因琐事起争执,揪扯中一人受伤。浠水县检察院审查发现,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受害人一方对此不服,向黄冈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当时正值炎炎夏日,黄冈市检察院和有关方面一道,上门举行公开听证会。经检察官和听证员现场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融化了受害人心头的“坚冰”。犯罪嫌疑人真诚道歉,现场支付赔偿金,获得谅解。受害人随即撤销刑事申诉申请书并承诺息诉罢访。

在众人见证下,这对兄弟握手言和。

在此之前,最高检、省检察院、恩施州检察院、巴东县检察院四级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上门听证活动,成功化解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该案例后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举行公开听证4.8万余件,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助力解法结化心结。

能动履职,涌现一批检察“枫桥式工作法”性化解

9月21日,十堰市检察院和房县检察院运用“检察和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促成一起历时近7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张某撤回检察监督申请,并表示息诉罢访。“检察和解+司法确认”,以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检察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促使民事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探索实践出一批检察机关“枫桥式工作法”。

武汉市汉阳区、孝感市孝南区、黄梅县、罗田县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一批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在检察办案环节高质效化解。

宜昌市检察机关创新打造的“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品牌,则用“互联网+”平台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大冶市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合力化解一批老百姓心中的“疙瘩事”。

麻城市检察院率先成立“刑事案件矛盾化解中心”。今年以来,调解后和解案件62件,和解案件占比大幅上升,该院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团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窗口建设、着力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充实一线矛盾化解力量、探索开展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

荆楚大地上,一批检察“枫桥式工作法”竞相涌现。

治罪与治理并重。我省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强化以案促治,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4847份,促进相关社会主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治理。

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法治温暖和检察温度,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检察院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45件,救助生活困难当事人15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05万元。

全省检察机关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

稿件来源:湖北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