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2023-

12/20

10:50

筑牢和谐稳定防线 绘就调解为民“枫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述

“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群众的疙瘩由群众来解。”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带着“合议共管”工作法,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司法所所长陈娟从古城小镇走进人民大会堂,作为我省的唯一代表在纪念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自2021年以来,向阳湖司法所积极探索民主议、专业审、共同管的乡村合同纠纷化解新模式,累计审核村组合同505份,及时纠正不规范合同304份。全镇合同类矛盾纠纷直线下降,无一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通过规范合同,全镇村集体收入增收达一千多万元。

“法治惠民、共建共享,把合同公正透明地‘晒’在阳光下,是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得到了村民群众的点赞拥护。”陈娟介绍,“合议共管”工作法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益、法治聚人心的良好效果。向阳湖司法所也被中央政法委选为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之一。

陈娟是我省广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组织队伍不断壮大、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工作基础有效夯实、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为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站稳群众立场

“一站式”便民暖心

群众有诉求,最怕“踢皮球”。如何让群众办事省心又省力?

近年来,省司法厅加强统筹协调,先后会同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出台了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委托开展调解。

2020年5月,荆门市按照“多心合一、一心多用”的工作思路,将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与多元化解中心予以整合,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全市42家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下沉进驻,人大、政协、信访、妇联、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市县两级法院派出精干速裁团队进驻中心。

“调、审、裁、议一体化,真正做到‘四调对接’高效便民,形成闭合效应。”荆门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许昌明告诉记者,多元化解中心使老百姓的问题诉求得以“一站受理,一门办结”,有效破解了群众维权成本高、时间长、效率低的难题。荆门市司法局“深化共同缔造构建解纷平台”项目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二等奖。

天门市张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镇综治中心合署办公,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职能部门常驻,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功能于一体,一站式高效调处化解土地森林草场等资源权属纠纷,保障农户权益。

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创新赋能,也成为“一站式”便民新亮点。

“咸宁智慧调解”线上平台开通全类别调解服务“一码通办”、全流程“掌上办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均时长由一周以上缩短到四天半。黄冈市打造线上随调平台,通过“黄冈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大小网格长”企业微信平台、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请调解员线上调解。

“以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统领,基层调解组织为基础、相关服务机构为补充,市县乡村四级调解平台联动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持续推动“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改革事项,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优质服务。

贴近群众需求

“专业化”排忧解难

矛盾纠纷有地说、化解纷争有人管、释法析理有渠道。

2019年,恩施州首个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地利川市柏杨坝镇。谈起建立旅调委的契机,柏杨坝司法所所长雷红兵颇有感触。

原来,前一年的国庆长假,一名外地游客在柏杨镇大水井景区游玩时,忽视警示标语,攀爬没有护栏的城墙时不慎摔伤。雷红兵组织景区负责人和伤者家属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互相指责。

实地察看了景区现场,又向主治医生核实伤者情况,雷红兵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指出双方均有过错:景区防护设施不到位,警示标语张贴不显眼;游客未仔细观察便擅自攀爬,自我保护意识欠缺。通过计算,他作出“治疗及赔偿费用4万元,各自承担一半”的调处决定,并现场督促景区代表支付到位。

“调好一个案子不算多难,关键是要让这类纠纷有人管,让每个当事人都能获得专业化的解纷服务。”雷红兵认为,旅游业是恩施的支柱产业,游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关系到行业健康发展和地方形象品位。经过努力,大水井景区成立了恩施首个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他的倡导下,各大景区也相继成立旅调委,有力提升了地方法治形象。

在襄阳,全市先后成立了17类110个专业调委会。其中,襄阳市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房产物业类纠纷4266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成为化解物业类矛盾纠纷的便捷平台,深受市民群众赞誉。

在鄂州,楚商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累计成功调解经济纠纷案件128起,涉案金额3.5亿元,并被省、市工商联作为第一批“商会调解之星”向全国工商联推荐。

在随州,汽车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当天,就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纠纷案件,通过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资源优势,让矛盾在“娘家”化解,为“专用汽车之都”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我省已在医疗、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民营经济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45个,全省律师调解机构632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切实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度、精准度和整合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效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

着眼源头治理

“治未病”消弭隐患

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湖北各地创新工作思路,抓前端、治未病,把“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人心,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

孝感安陆市探索“法官+人大代表+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法,将多元调解、信访调处、公正司法功能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推动、宣传引导职责对接融通,将82名人大代表身份的专职调解员全部分派到全市纠纷化解网格中,发挥人大代表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和警察、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一起联合走访摸排,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潜江市司法局熊口司法所总结出“前端治理”解纷工作法,通过开设“连心茶餐厅”拓宽矛盾纠纷线索渠道,定期邀请村民到茶餐厅喝茶聊天,鼓励他们讲身边事、自家事,引导群众在家门口合理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将矛盾隐患发现在村组,解决在基层,实现了“民转刑”案件的零发生。

十堰丹江口市司法局凉水河司法所探索整合村级资源、聚合社会力量、融合司法优势的“三合工作法”,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等优势,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组织驻村律师送法下乡、上门入户,加强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的规范性、合法性引导;引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赋予调解协议执行力,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效力。

仙桃市司法局郭河司法所打造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村(居)民小组和网格员为触角的矛盾排查网络,全面起底劳资债务、家庭邻里、上学就业等矛盾隐患,逐一分类梳理、登记建册、分流交办、跟踪落实,变被动处理为主动出击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肖湾路社区实行“两委+网格员+双报到党员+志愿者+楼栋长”五级包保工作措施,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每天开展排查化解,让“小矛盾、小案件、小问题、小隐患、小需求”第一时间在网格内得到解决。

近年来,全省司法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三年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活动,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努力将矛盾发现在初始,稳控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围绕中心大局

“挺在前”彰显担当

服务中心大局,是人民调解的责任所在,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

2021年,宜昌市猇亭区响应长江大保护号召,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某化工企业决定整体搬迁。由于新厂区距原址相隔100多公里,620名居住生活在原厂区附近的工人不愿随迁,其补偿、安置等诉求与企业无法达成一致,协商陷入僵局,甚至有扩大上访趋势。

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既是考验,更是检验。猇亭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成立工作专班,宜昌市猇亭区司法局虎牙司法所所长、金牌调解员戴大模等同志临危受命,专班挺进最前沿,钉在调解一线。为了做好调解工作,他们不厌其烦,对每个当事人进行走访,把一个群体性、共性问题,分解成120多件具体纠纷逐一调处。

大范围宣传、小范围交流、进家门走访、开屋场会讨论、选代表协商、重点释法答疑……一个多月耐心细致的工作,多轮沟通和大量协调,凭借过硬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调解专班用心血和汗水赢得了工人们的理解信赖,大部分职工同意随迁继续履行合同,其他劳动争议纠纷也都得以成功调解,涉及金额总计480余万元,实现了企业顺利搬迁、职工妥善安置的双赢,树立起“猇亭一枝花,矛调服万家”的良好口碑。

敢打“攻坚战”、能啃“硬骨头”。在农村、在山乡、在社区、在厂矿,像戴大模一样默默奉献的人民调解员还有很多,他们调解的是矛盾纠纷,理顺的是民心民意,巩固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展现的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格局担当,搭建起基层治理的“新枫桥”。

曾获得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朱春辉,如今已是武汉市新洲区司法局副局长,却依然坚持到一线调解,每年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40余起。“春辉调解工作室”是全省首个以调解能手个人名字命名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经过多年运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金字招牌的蝴蝶效应日益凸显。

在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下,我省高标准建设个人调解工作室327个,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品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我省共有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1名人民调解员受表彰。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全省3万多家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预防纠纷47.3万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8.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作出了积极贡献。

60年前,“枫桥经验”树立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

跨越一甲子,迈步新征程,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基层工作者将描绘调解为民“新枫景”,在荆楚大地继续书写一个个基层治理的鲜活故事,铺就一座座沟通党心民心的连心桥。 

短评

让矛盾纠纷止于毫末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前端预防、源头化解,人民调解是一项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崇高事业,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湖北省有3万余个人民调解组织、12.3万名人民调解员,他们坚守基层一线,不断创新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温暖关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让矛盾止于毫末,让纠纷化于未发,“东方之花”必将在荆楚大地更加绚丽绽放。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