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2021-

11/24

02:37

关于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关于评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评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66号)精神,省人社厅、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联合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审核,确定鄂州市鄂城区长港镇峒山村等6家单位(组织)为先进单位,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侨乡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敬华等6名同志为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27-87239093,87239091;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内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邮政编码:430071。

附:平安中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事迹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平安中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