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2023-

05/04

05:28

我省四部门联合建立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机制

根据省委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工作安排,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增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

《意见》明确

建立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机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的范围主要包括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负责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的统筹推进、归口管理、办理反馈、督察指导等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线索,按规定报批后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

报送情形包括“拒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失信和不履行、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承诺,损害相对人(企业)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违法执法、趋利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等15种。

《意见》强调

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建立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机制,主要包含工作联络、信息共享、协同办理、专家会诊四个方面。

明确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配合的归口联系部门、联络方式,及时通报相关案件信息和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对报送或转办的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工作协同,按时高质量办结。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线索,按照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机关。

针对一些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线索,组织办案业务骨干和大学专家教授、律师等专题研究,开展“专家会诊”,加强业务培训,有效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意见》要求

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依法办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要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工作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工作质效。牵头和归口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工作统计梳理、评估分析,及时完善工作台账,加强检查督促,加强成果共享和结果运用。

要严守纪律规定。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程序,严谨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隐瞒、截留、删除突出问题线索,严禁违规处理突出问题线索。

稿件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