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

11/18

14:34

跨域联动织密黄桃保护网 法护创新赋能新发展

近日,一起涉及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三湖黄桃”的包装箱侵权纠纷,在荆州市荆州区法院的积极协调与主导下,通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圆满解决,生动演绎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无缝衔接”的荆州实践。

侵权因由——线索跨域考验升级

2025年盛夏,正值江陵县特产“三湖黄桃”热销之际,某企业擅自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包装箱,严重侵害了“三湖黄桃”协会的合法权益。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迅速对销售端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然而,案件溯源工作揭示了更深层次问题:侵权包装箱的生产源头位于荆州区。一条侵权线索,将江陵、荆州两地监管与司法力量紧密联结。如何高效衔接、形成合力,成为首要课题。

协同发力——法院搭桥双线联动

面对这起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荆州区法院与五个县市区共建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立刻凸显关键作用。接到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后,荆州区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协同响应程序,将情况同步通报至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迅速打破行政区划间的信息壁垒,为后续联合行动筑牢基础。过程中,荆州区法院主动发挥协调职能,多次组织江陵、荆州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核实侵权事实。在机制保障下,两地执法部门信息互通、行动互认,形成打击侵权的区域合力。

调解止争——多轮磋商裁决定音

当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发现生产企业有协商意愿时,荆州区法院再次发挥沟通协调作用,迅速将涉事企业、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湖黄桃”协会三方邀请至法院。在法官主持下,经过多轮专业高效的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和解协议。这既为企业纠正错误、回归正轨提供机会,也最大限度减少了权利人损失。为彻底打消双方对协议履行力的顾虑,保障调解成果“落地生根”,荆州区法院引导双方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并迅速启用涉企绿色通道,快立快审,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一纸裁定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强制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荆州区法院深入参与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缩影。“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三湖黄桃”案的圆满解决,充分彰显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强大生命力与巨大潜力。

稿件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