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改革

-2024-

01/30

05:54

不负企盼多办暖“商”事 湖北检察高质效履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这个冬天,59岁的聋哑机床工邓师傅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温暖。
  他所在公司是一家福利性工贸企业,有近半数残疾员工。该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罪。
  考虑到负责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且有强烈合规整改意愿,湖北省十堰市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适用第三方监督管理模式对其进行合规整改,帮助其重回正轨。
  这个冬天,不仅员工们的工作保住了,而且该公司规范经营规模增至3000余万元。
  在湖北,这类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助力企业发展的暖“商”事还有很多。
  在连续两年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的基础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又部署开展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统计显示,3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已累计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4.2万余件。

多管齐下强护航
  “本案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建议查清相关事实的同时注重深挖其他犯罪,为后续起诉及追赃挽损工作筑牢证据基础。”
  2023年3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托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侦办了一起长江干线“低价加油”案。
  最终,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为一批长江货运企业的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经济扬帆出海,离不开法治护航。
  湖北“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为龙头,带动其他8个小专项一体推进。
  为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规范企业合规案件在审判环节的办理,湖北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湖北省检察院还制定飞行监管(巡回检查)办法、小微企业合规案件直接考察工作指引等,让全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有章可循。
  2021年3月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启动,截至2023年12月,湖北检察机关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741件。
  聚焦化解企业急难愁盼,各“小专项”努力服务“大作为”。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活动”,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加大监督力度,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57件,涉案金额15亿余元。
  为减轻市场主体诉累压力,湖北检察机关开展“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活动,督促依法行使审判权、行政权,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案件1519件,实质性化解相关行政争议301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促进涉市场主体矛盾实质性化解1421件。

依法平等共保护
  麻城老米酒醇香可口、秭归脐橙酸甜相宜、宣恩伍家台贡茶味甘醇美……“鱼米之乡”湖北有不少地方农产品“名片”,但地理标志遭冒用问题也不少。
  保护产权,守护“乡味”——
  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在老米酒协会设立了农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服务站,及时对接企业需求。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向售假行为坚决亮剑,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固定证据,帮助橙农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伍家台贡茶”等重点商标保护“铁拳”行动专项检查随即在当地展开。
  主动服务,前端发力,延伸保护,以检察之力服务推进湖北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高新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样紧锣密鼓。湖北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会签合作协议,加大力度保护“专精特新”等创新型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作用,帮助破解涉专利、技术秘密等专业性极强、审查难度大的办案难题。
  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是湖北检察机关始终牵挂的课题。
  2023年8月,黄梅县某被害企业收到12万余元。经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法律意识淡薄、侵占企业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还了全部侵占资金,并与企业负责人达成和解。
  沿着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这条工作主线,湖北检察机关办理了不少这样的案件。
  针对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等问题,2023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联合省高院、公安厅、司法厅印发实施意见,全力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已查实构成虚假诉讼案件14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1件,涉案金额5.1亿余元。
  与此同时,湖北检察机关同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2023年,湖北检察机关对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批准逮捕1222人、提起公诉1849人。

高效履职培沃土
  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让营商环境“土壤”更肥沃、市场主体“雨林”更繁茂,锚定这一目标,湖北检察机关亮“实招”。
  鼓足精气神,真正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湖北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调度、会商和通报,并对4148件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2023年,湖北各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4193件,对3827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把检察听证作为“法治公开课”,为企业提供面对面检察服务。
  坚持便利于企,湖北检察机关以办案“加速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荆门市检察院全面推开“检察服务e站”市场主体全覆盖行动,打造“市场主体法律咨询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检察服务。
  宜昌、恩施等地检察机关精心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品牌选树活动。
  荆州、黄冈、鄂州检察机关携手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的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湖北各地检察机关正努力用实际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优无止境”的营商环境。

(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阮彬)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