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文化

-2025-

11/27

14:29

东湖评论:以正确“三观”铸就荆楚政法铁军“硬核”担当

11月24日,全省政法队伍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在汉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林虎提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这一要求直指政法队伍建设核心,为新时代荆楚政法干警权力运行划定清晰边界。

权力观的核心在于“为谁用权”。政法机关手握执法司法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绝非个人谋取私利的“私产”。政法队伍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力量,权力观来源于人民,对党忠诚与为民用权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权力运行中,就是要把“两个维护”融入案件办理、执法司法的每个环节。近年来,湖北政法系统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回答“权力为谁而用”。例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北政法干警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还群众一片安宁。这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牢记权力来源,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才能杜绝“权力私有化”。政法干警必须常思“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沉甸甸责任,在每起案件办理、每次执法司法活动中,以是否符合党和人民利益为标尺,守住对党忠诚的政治生命线。

地位观的本质是“以何立身”。政法干警的“地位”并非来自权力的威慑,而是源于对公平正义的坚守;职业尊严不在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而在于能否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央政法委明确要求“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这意味着政法干警必须清醒认识到,真正的“地位”是群众心中的口碑,是社会认可的正义标杆。近年来,湖北政法系统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完善制度规范,引导干警树立正确地位观。政法干警要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公正廉洁的执法司法行为赢得群众的尊重和认可。

利益观的关键是“为谁谋利”。公私分明是政法干警的行为准则,政法工作面临诸多诱惑和考验,能否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直接关系队伍的纯洁性。从全省警示教育的案例来看,不少干警堕落的起点,正是在利益诱惑面前模糊了公私界限,从接受一顿饭、一瓶酒开始,逐渐放松警惕。政法干警必须牢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始终坚持“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近年来,湖北政法系统多措并举筑牢廉洁防线,既强化思想教育,又完善监督机制。政法干警当以典型案例为镜,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利益诱惑面前站稳立场,在人情干扰面前守住底线,让廉洁成为政法队伍最鲜明底色。

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政法干警的价值坐标系,也是落实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实践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加强作风能力建设。这既是对政法队伍的严格要求,更是殷切期望。

当前,湖北正处在支点建设关键时期,政法工作肩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等重要使命。全省政法干警要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新的起点,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以“依法用权”守护公平正义,以“廉洁用权”赢得群众信任,以“为民用权”践行初心使命。

相信通过全省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新时代荆楚政法铁军的旗帜必将在维护社会稳定、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高高飘扬,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法保障,书写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壮丽答卷。

作者:陈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清江剑”团队负责人、湖北省散文学会会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联第五届作协理事)


稿件来源:长安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