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建设

-2021-

04/06

04:19

湖北武汉中院: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在湖北高院的指导下,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为支撑,构筑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20年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分中,武汉中院名列全国中级法院首位,武汉市3家区院并列全国基层法院第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试点单位,武汉中院试点启用了执行电子卷宗管理系统,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其信息化工作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

坚持科学谋划

确立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基础支撑地位

2019年以来,武汉中院新一届党组将信息化建设放在了武汉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

认清现状,坚定发展信息化的决心。武汉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量持续增长,2019年、2020年分别受理案件约30万件、31万件,武汉两级法院以不到湖北省1/5的法官办理了湖北省三级法院总计1/3的案件,人案矛盾突出。武汉市企业总部多、高科技企业多,各类工业聚集,专业化、类型化案件集中。传统的办案模式亟需注入科技力量。

保障有力,夯实信息化建设的人财物基础。武汉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谋划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挑选熟悉审判权运行规律、具有信息化建设经验的干警牵头开展信息化工作,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多种渠道补充年轻、专业能力强的干警进入信息技术岗位;利用湖北高院“1234”专项资金,全面改造信息化硬件设施。此外,武汉中院充分利用办公办案结余经费,支持武汉两级法院全面进行信息化建设。

明确思路,建立健全信息化发展机制。武汉中院确立了“统建+自建”的信息化建设思路,通过湖北高院统建项目准确把握建设大方向,并通过自建项目补足短板、突出特色。该院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配合的机制,完善了“广泛调研+源头介入+反馈改进”的模式。此外,武汉中院加强基础能力平台建设,特别是人脸识别、图文识别、语音转写等系统,让信息化快速融入各项业务工作。

抓住机遇,以湖北高院电子卷宗试点为突破口,带动信息化全面推进。2018年初,武汉中院和江汉法院被湖北高院确定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试点单位。仅用半年时间,武汉中院即完成了湖北高院确定的全部15项功能,并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验收。随后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武汉中院全方位对接院内已有的各类信息化系统,建设全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的根基作用。

坚持司法为民

打造武汉现代化智慧诉讼服务体系

武汉中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全时空泛在化。武汉中院开设了“诉讼服务超市”,引入了10余台智能自助设备,提供从立案到送达的多项自助服务。同时对接湖北移动微法院,上线了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建成41个互联网法庭,满足了线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缴费退费、查询阅卷、互联网开庭等需求,做到了诉讼服务24小时不间断。

多元解纷精细化、智能化。武汉中院自建分调裁审分流平台,建设了40余个智能调解室,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实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调解立案、繁简分流、快审速裁无缝衔接,满足各种线上调解需求。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武汉中院建设了诉讼材料收转发中心、集约送达中心,以及司法鉴定和网上保全办案平台、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平台,集约处理事务性工作。与审判流程管理、司法大数据、档案管理等系统对接,实现类案智推、关联案件检索、文书批量生成等辅助功能。

坚持需求导向

塑造智慧审判和智慧执行新模式

武汉中院聚焦法院中心工作和制约审执质效的瓶颈问题,提升信息化保障能力,助推司法改革。

为最高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武汉中院在案件特征中增加“繁”“简”“快”“速”“小”“独”等标识,再造审判流程;完善电子诉讼,逐步实现电子质证等互联网功能。武汉两级法院民事一、二审平均办理天数分别减少13天、11天。

搭建远程提讯平台,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黑恶案件办理。武汉中院在羁押场所搭建远程提讯、网络庭审的环境,实现全市看守所互联互通。远程提讯平台大量使用,2020年武汉中院开展远程提讯5000余次,做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协助解决执行难,重塑执行办案新模式。武汉中院从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中分离立案、网络查控、送达等辅助事务,改变了以承办法官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建立起以“标准化流程”为核心的新模式。该院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试点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功能,并与银行、不动产中心对接,新增多项点对点查控业务。

为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技术保障。武汉中院对标世行标准和国际惯例,建设“武汉法院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开平台”,实时发布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司法数据、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等。武汉中院是全国第四家、中部地区第一家公开营商环境数据的法院,受到了中国政府网、新华社等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关注。

坚持深挖潜力

提升智慧法院管理效能

武汉中院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案件评测、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能动性,提高法院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建设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武汉中院集中汇聚展示武汉市两级法院各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包括核心区域、诉讼服务窗口、审判法庭、执行事务中心等信息。通过数据督导、考核,实现了“业务平台产生数据,数据决策反哺业务”的良性闭环。

释放审判管理效能。武汉中院上线了“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并建设了院、庭长监管平台,自动监督案件办理;启用随机分案系统,从机制上增加约束力和公平性;建设了新版审委会系统和专业法官会议系统,提供高效灵活的讨论机制和便捷的管理模式。

提升司法政务管理现代化水平。武汉中院建设了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支持线上合议;建设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记录陪审员信息及参审情况等;建设了在线学习平台,实现法官、处级以上干部在线管理学习、普法培训、在线考试等功能,受到了干警们一致好评。

未来,武汉中院将紧密围绕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拓展智慧法院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科技创新带来的获得感,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