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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05

03:46

重磅公示!湖北8个集体拟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月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示,拟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0个,其中湖北8个集体入选。

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认真履行统筹谋划、协调督办职责,推动全省打伞破网取得突出战果。3年期间,全省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876件,处理64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347人,移送司法机关737人(含厅局级干部23人)。工作专班承办领导小组专题会32次、全省推进会6次,研究出台线索移送、提级查办等制度文件11个。3次组织问题线索大起底,率先建立签字背书机制,督促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线索。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每月调度、实地督导,督促市县纪委书记开展3轮包案,推动197件要案攻坚突破,925件存量案件全部办结,公安机关侦结的198个涉黑案全部查处“保护伞”。协调推动对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秀国等16件重要案件提级查办及相关涉黑主犯留置调查,推动彻查了一批窝案串案。建立线索办结复核机制,对全国扫黑办交办件和省级挂牌督办件实行专班复核,严把办案质量关。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积极发挥刑侦主力军作用,全警参战,重拳出击,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3年期间,共打掉涉黑组织206个、涉恶犯罪集团258个、涉恶犯罪团伙3473个,查扣涉案资产177亿余元,追捕劝投黑恶目标逃犯511名。先后组织开展“四大战役”“四大集中攻坚”“五大会战”“六清行动”,总队领导一线研案督战,包片包线包案,带头攻克重大黑恶案件35起、突破重点线索27条、抓获境外黑恶目标逃犯9名。全流程闭环核处群众举报线索2.4万余条,摸排研判线索6417条,查实涉黑涉恶743条。紧盯重点打、拓展领域打、优化策略打,采取挂牌督办、异地用警、提级侦办等措施,成功打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恩施严金等85起重大黑恶案件。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4万起、“黄赌毒”案件1.6万起、“盗抢骗”案件12.6万起、“食药环”案件4648起。深入开展“7.24”专项行动,打掉非法采砂黑恶团伙89个,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湖北经验。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3年期间,该部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十条措施》、《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打财断血”工作指引》等文件,编发张新民等人涉黑案和江涛等人涉黑案案例,均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建立领导包案和分片指导制度,领导带头包案170件,成立2个庭审指导专班,实现对全省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指导全覆盖,坚持不枉不纵,共追捕1468人、追诉697人,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59件。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与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保护伞”线索的研判、管理和移送。全省检察机关向各级纪委监委、扫黑办移送“保护伞”线索2172条、涉黑涉恶线索1040条。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三无船舶治理等突出问题,向航运、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全省制发各类检察建议898份,其中综合性检察建议59份,均全部整改反馈,达到了提出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恩施州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恩施州扫黑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引领带动职能,在打击黑恶、深挖 “保护伞”、整治社会乱象、铲除滋生土壤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成效显著。3年期间,推动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4个、涉恶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48个,处置“黑财”5亿余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00余人。健全落实线索办理等机制,充分发动依靠群众,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近7000条,甄别移交核查2500余条。建立“1+4+N”矛盾风险发现化解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等一批长效常治机制,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严金等人涉黑案依法处理工作,扫除了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扫黑除恶评价等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坚持常效长治、以案促建,共制发“三书一函”171份,整改完成率100%,恩施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两年被省表彰为先进集体。

恩施州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恩施州纪委监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敢的措施,精准发力,全州涉黑案件见“伞”率100%,重点涉恶案件见“伞”率80%。3年期间,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587件,党纪政务处分513人,留置76人,移送司法77人。实行“一案三查”,对2016年以来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接收移送问题线索403件,向政法机关移送99件,发现问题线索449件。制定出台《纪委书记一线指挥办案六条措施》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协助查办了建始县严金等人涉黑案、巴东县田金虎等人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严金等人涉黑案对36名涉嫌腐败和“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对17名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州15万余名党员、4万余名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治理,护航恩施州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自然生态高质量发展,发出监察建议34件,完成整改100%。恩施州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被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单位,人民群众对惩腐打“伞”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鄂州市鄂城区委组织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鄂城区委组织部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根本之举,创新“红色体检”,突出政治标准,细化8个方面27个“红色指标”,把受到刑事处罚、参与黄赌毒、涉黑涉恶等“11个不得”作为村“两委”干部及候选人的“硬杠杠”。坚持“凡进必审”,会同执纪执法部门对970余名在职村级“两委”干部及候选人逐一审查,调整55名村级党组织书记,20余人因不合格被调整或取消候选人资格。推进120个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对农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大盘点、大清理,收回被侵占、贱卖的集体山林水面1202.59亩,追缴(补缴)租金115.1044万元。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开展涉黑案件的深挖细剖和警示教育,先后2次组织全区村党组织书记旁听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庭审,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探索网格治理新模式,全区划分381个城市网格和432个农村网格,选优配强177个网格党支部书记、711个楼栋党小组长和2387个党员中心户,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筑牢扫黑除恶的战斗堡垒。

黄冈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市公安局紧扣“扫黑除恶、长江大保护”两大政治任务,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主动亮剑、尽锐出战,强力持续推进专项斗争。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7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打掉恶势力团伙368个;刑事拘留各类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013人,破获涉黑恶案件2239起,战果位居全省前列。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资产处置机制,全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8.3亿余元,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建立线索“接、报、梳、淘、搜、揭”摸排机制,打造全闭环核查链条,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交办线索376件,全部办结“清仓”,86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办案机制,移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76条207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社会治安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治理的实施办法》,先后向金融放贷、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相关行业领域发送公安提示函241份,全部整改回复。

黄冈市麻城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麻城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审结扫黑除恶案件质效在黄冈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前列。3年期间,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3件172人,已审结涉黑恶案件22件150人。实际执行到位财产价值2.9亿元,执结率95%。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勇于破难题。通过“四会一课”、挂图作战,仅9天时间审结黄冈首例涉黑案戴刚等人涉黑案。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陈国松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文书。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处理涉黑案件财产执行中异议的工作规程》,在全省“黑财清底”执行工作中得到推广。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提出司法建议16条,向纪委监委提供线索26条,辖区内刑事发案同比下降8.54%,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66.9%,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